索引号 | 01525939-x-30/2016-041307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10-11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镇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太平镇扶贫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太平镇扶贫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施甸县扶贫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现结合太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按照“脱贫退出”“返贫纳入”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已经识别出来的970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客观反映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更新、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 2014年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控制数为7679人,并精确到户到人。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扶贫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太平镇扶贫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尹自鹏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杨尚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成智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郭玉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黄德丽 镇组织委员
杨海飞 镇党政办主任
蒋启武 镇项目办主任
杨 雄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王海龙 镇组织员
杨贵元 镇组织员
谷凤兰 镇宣传干事
18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下设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办公室在镇项目办,由杨成智兼办公室主任,蒋启武、黄德丽、王海龙、杨雄、谷凤兰、杨贵元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上报相关材料。
三、基本原则
(一)客观真实。动态管理工作要全面客观反映扶贫成效,严格执行脱贫标准,确保把真正达到脱贫标准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出来、动态出去,避免“被脱贫”、“数字脱贫”。与此同时,返贫的贫困人口要纳入。
(二)规模控制。以7679个贫困人口为全镇首轮动态管理的规模控制数。各村(社区)依据分解规模开展工作,上报规模数超出分解规模数的不予认定。
(三)整户退出或纳入。以户为单元实行整户退出或整户纳入,不允许拆户、分户。
(四)公开公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公示公告的要求,杜绝出现群众上访和社会不安定事件。
三、标准和程序
(一)退出标准和程序
1.脱贫标准。执行“一高”标准,即:年度贫困户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或等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计算)。同时,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2.退出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或认定、民主评议、公示和逐级审核的工作流程进行,确保筛选初选对象、入户全面调查、群众代表评议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到位。
(二)纳入范围、标准和程序。
1、纳入范围。全镇18个村(社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为识别对象。五保户、残疾户(指整户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不纳入识别范围。
2、纳入标准。2014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计算)。纳入贫困户“四看法”,即:一看房(住房条件、出行条件、饮水条件、用电条件、生产条件),二看粮(耕地面积、种植结构、占有粮食、养殖收益),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劳动力结构、劳动力素质、健康状况、务工情况),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就读情况、教育支出、教育负债、教育回报)。做到“五不纳入”,即:有公职人员的家庭;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家庭;户籍不在本村的家庭;有轿车、客运车、货运车、工程车等大型机动车家庭;有商品房家庭。各村(社区)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增加相关指标,统一纳入脱贫目标管理。
3、纳入程序。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和流程进行整户识别。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为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形势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好、运用好建档立卡成果,组织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挂村工作队员、挂村部门站所,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对象精准是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和基础,切实把动态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是动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统筹各级驻村工作力量,确保领导重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各村(社区)于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扶贫对象(贫困户)退出纳入工作,并将《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纳入贫困户名单》纸质及电子版报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办公室。
(三)切实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工作要求。此次动态管理的结果,要作为“挂包帮”“转走访”的依据,明确7679个贫困人口的帮扶责任人。
(四)督促检查,确保实效。镇纪委要强化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行为及时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因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进度缓慢,群众矛盾激化等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确保痕迹资料规范完整。镇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办公室要做好此项工作的痕迹资料收集与整理。做到痕迹资料规范完整。
附件:施甸县太平镇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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