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30/2016-0413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07-18 |
文号 | 浏览量 | 4 |
为能更加有效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管,掌握实时动态,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上级要求,太平司法所于2015年4月2日为刑期在一年以上且具有支付相关费用能力的5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发了定位手机。
在发放定位手机时,所长对社区矫正人员宣读了《保山市社区矫正人员使用定位手机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配发的定位手机,不得人机分离,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自觉接受监管。为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使用定位手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定位手机的安装及使用方法进行了演示,并将定位号码录入到社区矫正系统中,保证新应用的定位手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扎实有效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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