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6-0-/2023-032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批准,施甸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下旬,对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开洪同志2021年至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举报的事项,可及时向中共施甸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施甸县审计局提供审计线索。中共施甸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施甸县审计局将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对实名举报或反映的线索报经批准后进行核实并予以回复。对实名举报或反映的线索不属审计职权范围的,报经批准后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按规定要求予以回复。同时欢迎社会公众和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对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执行审计程序、履行审计职责和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赵宏专 执法证号:YBS06975
审计组成员:杨朝靖(主审) 执法证号:YBS06978
段 维
联系地址:施甸县审计局
举报电话:施甸县审计局办公室0875-8121367
中共施甸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施甸县审计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