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6-0-04_H/2016-1123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2-22 |
文号 | 浏览量 | 5 |
关于施甸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相应的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全县审计业务工作;制订审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2.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或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乡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
(6)按干管权限,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7)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资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委托,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4.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7.组织全局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8.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机关工人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施甸县审计局财务总收入151.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3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39万元,全为本级财力。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单位运行所必须的审计事务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4%。与上年对比增加21.6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一是2015年工资比2014年预算时有所增长;二是2015年我局新增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随之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