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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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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9934-1-09_E/2016-122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12-20
文号 浏览量 30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施甸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施甸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施政办发〔2008〕16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本机关编制了《施甸县安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施甸县安监局领导和组成人员信息

2.施甸县安监局工作报告

3.施甸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4.施甸县安监局文件

5.施甸县安监局重点工作

  6.施甸县安监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施甸县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8.施甸县安监局人事任免情况

9.应主动公开的其它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施甸县安监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施甸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hidian.gov.cn/xxgkbmml.jsp?urltyp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档案室查阅(办公地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12号)。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施甸县安监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12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5—8121362;传真号码:0875—8121362;电子邮件:zh3124ang@163.com;邮政编码:6782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县安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载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答复时限

县安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县安监局信息公开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县安监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局投诉,县监察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5—8121585,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12号,邮编:6782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施甸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施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施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施甸县安监局信息公开流程图.doc
附件【施甸县安监局信息公开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