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2-080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文号 | 浏览量 | 92 |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单采血浆站行政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按要求对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在我县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现将申报材料审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拟设置单采血浆站名称:施甸县单采血浆站。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城西第三幼儿园西侧50米。
所有制形式:国有企业。
投资总额: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经审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所提交的设置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
风险评估论证情况:经评估论证,施甸县不属于地方病或者经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流行、高发地区,且自愿无偿献血基本能满足临床用血需求,符合《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中设置单采血浆站规定。
合法性审核:经审查,施甸县设置单采血浆站合法,引入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在我县设置单采血浆站合法。
公示期为10日(2022年8月5日-8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监督电话:施甸县卫生健康局,0875-8121654。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