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1-060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
文号 | 浏览量 | 5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卫生健康工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卫生健康工委书记、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应忠同志为组长,工委专职副书记杨宏晶、卫健局副局长杨建耀、黄其颜、段开应和派驻纪检组组长杨春梅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规财科、项目办党办负责人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健局监督执法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党建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严把时限抓实问题整改。根据2021年1月25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会议的整改工作要求,我委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上报巡察办并下发至各涉及单位,主动认领巡察发现的存在问题。3月初,卫健工委抽调党办、人事股、项目办和规财科到各单位开展整改情况检查,确保3月20日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1个)
整改情况:自2021年1月以来,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周密部署,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清理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进行了取缔,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切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截至2021年3月20日,整个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28人次,车辆82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72户次,排查非法行医线索10个,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起(正在办理中,尚未结案),取缔游医、流动牙医摊点和地下黑诊所2个,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72份,发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材料200余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震慑了非法行医活动的猖獗势头,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10个)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自行其是制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规财科对照最新规定要求,严格对照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对存在工会会员家属生病住院慰问与上级文件内容冲突的情况进行清理,及时核实清理到个人并对资金进行清退处理,已经从新制定《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印发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施卫健发〔2021〕26号)文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文件的相关规定落实工会经费收支。二是县中医医院医院进一步规范了外出进修人员报销办办法,严格按照《施甸县党政机关赴县外挂职借调人员服务保障管理办法》完善外出进修培训人员费用补助办法,废止《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出进修培训人员费用补助的补充通知》。三是县中医医院严格按照严格按照《施甸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施办发〔2016〕99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按照医院公务用车管理,驾驶员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四是按照巡察组反馈的该条意见,医院已立行立改,重新修订了《施甸县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施人医发〔2019〕73号)文件,在以后的差旅费报销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文件执行。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不全面、不细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不力的问题。
(1)关于违规同城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2018年3月记账-34号凭证列支1534元,实际情况为2018年2月7日-9日市卫计委到我县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工作,接待10人、陪同3人,用4餐,未附上级通知及审批单,现已补齐。2018年8月记账-37号凭证列支3240元,实际情况为召开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城市动员大会,未附培训通知及签到表,现已补齐。2018年8月记账-70号凭证列支1134元,实际情况为2018年8月7日-10日接待省疾控中心专家到我县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现场复核工作,接待5人(一人为驾驶员)、陪同1人,用4餐,已附公务接待审批单;二是县人民医院以检查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案例,及时对财务核算业务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性的整顿,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医院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每位会计核算人员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熟练掌握各会计科目核算的范围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审核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法、准确、完整、真实。三是县中医医院已经对违规接待资金进行清退。
(2)关于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2018年9月记账-29号凭证列支1565元,实际情况为省计生委到我县开展2018年食品安全督导相关工作,日程2天,来宾9人(多一人为驾驶员)、接待人员3人,接待三餐,每餐接待标准应为600元,8月23日一餐600元,8月24日中餐500元,8月24日晚餐965元(超标接待365元),已清退365元,资金已入清退资金专用账户。二是县中医医院已对超标准接待资金进行清退。
(3)关于借会议培训列支其他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9月记账-30号凭证列支3042元,实际情况为7月30日安排2017年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培训会列支1659元,已附培训通知及签到表。剩余1383元为8月3日-10日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我局对2017年卫生总费用核算进行集中填报、审核工作,未附会议通知及签到表,现已补齐。二是2019年9月记账-33号凭证列支1780元,实际情况为邀请省爱卫办专家2人于6月19日-21日到我县指导创卫工作,日程3天,用6餐,发票后附9张菜单,是由于结账人员只注意核对金额,没有注意菜单张数。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
(4)关于违规向服务对象转嫁接待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县人民医院住宿经费概算一栏经办人填写为“病人家属接待”一事。经核实是因为该患者是林昌宾馆的主人,专家就住于患者自家经营的林昌宾馆,因此住宿费未收取,已经对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3.关于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中医医院进一步对医院党委职责进行明确,切实加强党委在“把发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党委主导作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按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
4.关于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不足,各类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大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综合监管工作力度,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采供血”“两非”“代孕”等专项整治,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88人次,车辆72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72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72份。检查放射诊疗单位17户次,对1户未按时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罚款0.2万元。二是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2户次,认真开展医疗废物及医院污水处置专项整治和医疗卫生机构疫苗接种专项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72份。
5.关于便民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对情况进行说明。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2018年6月记账-30号凭证列支3月26日、6月13日2次防艾工作督查接待费,合计3000元,未执行“一事一审批”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一事一审批”制度。住宿发票开票日期在报账日期之后,实际情况为住宿费1200元开票日期6月21日,出纳于6月20日先在财政一体化制作支付凭证,于6月21日送审,银行打款日期为6月21日,不存在先报账后开发票的情况。接待清单显示共11人用餐且一次用餐3桌、2桌,实际情况为乡镇防艾专干参加了2次防艾工作督查会议,未付会议通知及签到表,现已补齐。二是县中医医院已经完善了相关公务接待资料,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医院公务接待审批和资料完整性把关。
(2)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通过查寻院OA办公系统外出审批流程记录发现,该次出差审批单已在医院OA办公系统上按流程审批完成,但因报账时经办人未将审批过的出差审批单打印附在报销凭证后,加之审核人员未认真审核及时发现导致。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审核制度,使财务工作做到精、准、细、严。二是县中医医院对违规报销资金进行了清退,针对多次出差费用,用一张审批表进行审批问题,进一步严格执行一事一审批,加强医院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力度。
(3)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根据2020年2月11日施甸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一期第四条的会议决定:鉴于当前物资采购困难,尤其部分供货商不能提供发票的情况,我县采取参照市级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采购请示批复后以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记账依据,已附相关材料。二是县人民医院按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根据《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施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医院立行立改,重新修订完善了《施甸县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施人医〔2019〕73号)文件,取消了第八章外出进修培训及其他规定。同时重新制定了《施甸县人民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关于支付外来专家培训费的问题,医院已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劳务费支付管理规定完善相关票据,杜绝白条入账问题。三是县中医医院进一步完善医院差旅报销财务凭证,加强医院差旅费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杜绝白条入账。
(4)关于未执行公务卡制度,大量使用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立行立改及时与农行对接,于2月6日前到医院办理公务卡,下一步县人民医院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同时规定所有职工不允许到财务借款,杜绝白条入账;二是关于针对部分临时工工资存在现金支付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进行及时的整改,于2021年2月1日全部纳入施甸县农业银行代发支付。
(5)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关于超范围列支工会费的问题,经自查,发现2019年4月记账-29号凭证列支春游活动6900元,会员39人,家属19人,会员标准每人120元,超范围列支2220元。对以上超范围列支4600元,我单位已核实到个人,并将清退资金入资金清退专用账户。二是超范围慰问问题,2018年列支工会费2500元,是慰问会员家属生病住院,我单位已核实到个人,并将清退资金入资金清退专用账户;2018年2月列支工会费4900元,2018年8月列支退伍军人和军属慰问费400元,2019年7月列支春节慰问退休老干部费用4600元,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以上情况属于正常慰问对象,因当时县卫健局没有办公经费,只能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三是用工会经费报销无关费用的问题,以上支出为县卫健局组织职工开展慰问退休老干部,挂包帮走访活动的费用,以上情况属于正常支出,因当时县卫健局没有办公经费,只能在工会经费中列支。对于支出均无工会活动方案和使用情况说明的问题,县卫健局已核实到个人,并清退资金入资金清退专用账户。四是施甸县医院工会委员会对工会管理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解读学习,发现用工会经费发放误餐补助是不对的,主要是工会委员会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以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文件精神执行,不会再发生类似错误行为,清退违规资金27200元。
7.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记录规范,自查会议记录;二是对本次查找出来的问题,因无法改动特做好标注说明。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严禁“一言谈”。此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院班子会议集中研究,经医院党委会议讨论通过,严禁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议,注重完善相关手续。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相关台账。同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照存在问题认真开展好组织生活;二是由党工委党建办公室牵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党员材料。同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李佳燕同志的入党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完善。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中医医院按照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医院党委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工作,并按要求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县人民医院对该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医院已根据施审决〔2018〕29号文件审计决定第四条违规发放夜班费35.8175万元的处理决定“鉴于医院部分工作特殊性,此次审计不进行处理,责成县医院停止发放相关补贴,完善绩效考核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已于2019年1月进行了整改,停止发放相关补贴,并完善了医院的绩效考核方案,对涉及违规发放值夜班费的一二级班子成员进行资金清退82981元。
三、下步打算
(一)堵塞漏洞,完善工委各项规章制度。反馈的问题整改后,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问题“顽疾”,查找病因。一方面,将督促科室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本领,严禁存在问题重蹈覆辙;另一方面,在落实制度不严方面存在的问题,班子将认真进行反省,利用民主生活会等载体认真剖析原因;最后,在制度不够完善方面,将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废除一些不符合新形势要求的规定,完善一些存在问题漏洞的制度,建立一些助推制度落实的办法。
(二)常抓不懈,巩固提升巡察工作成效。工委班子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抓实财经制度,从严抓实人事管理,从严抓实项目建设,从严抓实制度落实,从严抓实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5192;邮政政信箱678200;电子邮箱sdwjjdb@163.com。
中共施甸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