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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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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19-123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12-31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卫生
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施编委办〔2019〕19号

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9号)和《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发〔2019〕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将原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施甸县人民医院、施甸县中医医院、施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施甸县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施甸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办公室、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施甸县甸阳卫生院、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施甸县万兴卫生院、施甸县酒房卫生院、施甸县摆榔卫生院、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施甸县老麦卫生院、施甸县水长卫生院、施甸县健康教育所21个事业单位交由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管理,并作如下调整:

1.将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所更名为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2.将施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更名为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3.将施甸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并入施甸县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

4.撤销施甸县健康教育所。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19个。

1.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2.施甸县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

3.施甸县人民医院

4.施甸县中医医院

5.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6.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8.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9.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10.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

11.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12.施甸县甸阳卫生院

13.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14.施甸县万兴卫生院

15.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16.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17.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18.施甸县老麦卫生院

19.施甸县水长卫生院

二、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单位名称: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主管部门: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机构规格:正科级

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督查许可审核股,疾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股,综合卫生监督股4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审查)、报批、批准后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的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血液安全、计划生育(含母婴保健)、中医药、卫生监督协管等培训、监督、“双随机”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以及专项整治。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人员编制: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事业编制11名,其中,设所长1名(正科级)、副所长1名(副科级)。

施甸县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

单位名称:施甸县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干预、治疗、关怀救助、技术指导及国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的申报、管理、实施等工作。负责全县防治艾滋病资源整合利用、统筹安排、下达中央、省、市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方案。

人员编制:施甸县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7名,其中,设主任1名。

施甸县人民医院

单位名称:施甸县人民医院

主管部门: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经费渠道:财政差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人民群众的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急危重症转院救治、医学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指导和帮扶等工作。负责全县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人员编制:施甸县人民医院事业编制218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4名。

施甸县中医医院

单位名称:施甸县中医医院

主管部门: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经费渠道:财政差额拨款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执行中医药政策。负责提供就医群众的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康复、教学实习、急诊急救、适宜技术推广和指导基层等工作任务。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宣传普及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开展中西医药科研,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人员编制:施甸县中医医院事业编制72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

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单位名称: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主管部门: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服务。负责监测辖区内妇幼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负责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研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等。

人员编制:施甸县妇幼保健院事业编制48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

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名称: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管部门: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与控制。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人员编制: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4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13个乡镇卫生院

主管部门: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预防保健,包括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预防控制、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基本医疗,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中医药服务、常见病理产科处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规及简单生化检验、X线、心电、超生检查、康复治疗、转诊服务等。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乡村医生的培训等。

人员编制: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58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56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35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47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19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施甸县甸阳卫生院事业编制41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施甸县何元卫生院事业编制15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施甸县万兴卫生院事业编制15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施甸县酒房卫生院事业编制19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施甸县摆榔卫生院事业编制14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事业编制9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施甸县老麦卫生院事业编制16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施甸县水长卫生院事业编制19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