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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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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19-0624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6-24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2018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项目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项检查,现将绩效自评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执行项目:“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年初印发《施甸县“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施政办发〔2017〕67号),规范了工作程序,确定了奖补对象、任务及时限。从2017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工作,同时充分认识了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摸清本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并建立了台账,对已诊断在册患者依法明确监护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将患者监护人(单位或社会组织)确定为奖补对象,由乡(镇、村委会)与患者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施有奖监护。

(二)明确监护责任、部门职责。各相关责任部门明确责任:综治部门将以奖代补政策可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发挥村民小组(网格员)的职能作用,掌握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观察被监护人病情变化情况、帮助监护人恢复社会功能。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组织开展定期筛查、诊断评估等工作,加强对患者的随访管理服务和对监护人培训教育。公安部门把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重点人群管理,对有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要依法及时处置。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要协助当地政府、村委会依法采取措施实施送其住院治疗;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困难家庭情况,推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并做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减轻患者监护人家庭经济负担;财政部门负责将实施“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拨付到位并加强监管;县残联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康复和救助;各乡(镇)负责组织村(社区)、组(居)和派出所、民政、卫计等部门对辖区内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信息进行系统梳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每年11月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综治专干、社区民警、民政助理员、残联专干和乡村两级精防人员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进行考核,服药患者每例800元/年,不服药患者每例500元/年。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奖补资金;考核得分在80-89分(含80分)的,发放奖补资金80%;考核得分在70-79分(含70分)的,发放奖补资金50%;考核得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或因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发生患者肇事肇祸的,因患者死亡、失访、非在管、迁出、退出管理、长期住院等因素的不予以奖励;资金来源由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施财社〔2019〕 号,应兑现监护人的补助奖补资金共94.9260万元,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50%,县级财政47.463万元,乡级财政47.46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11月底全县建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568人,在管1517人,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并于2019年2月5日经县综治、公安、财政、卫计等部门召开了会议对各乡镇上报考核情况及数据进行审核,全县考核合格应奖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1376人(其中:服药病人958人、不服药病人数418人),共192名监护人因患者死亡、7月以后新增、失访、非在管、迁出、退出管理、长期住院、考核不合格的因素不予以奖补,应兑现监护人的补助奖补资金共94.926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来源由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50%,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专款专用,确保“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项目有序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项目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92‰,达到了4‰的要求;规范管理率82.12%,达到了80%的要求;在管患者服药率90.29%,达到了70%的要求;规范服药率56.27%,达到了50%的要求;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9.09%,达到了80%的要求。

2018年11月底全县建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568人,在管1517人,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并于2019年2月5日经县综治、公安、财政、卫计等部门召开了会议对各乡镇上报考核情况及数据进行审核,全县考核合格应奖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1376人(其中:服药病人958人、不服药病人数418人),共192名监护人因患者死亡、7月以后新增、失访、非在管、迁出、退出管理、长期住院、考核不合格的因素不予以奖补,应兑现监护人的补助奖补资金共94.926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提升监护人监管服务能力,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加强督导、考核,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到实处,提高患者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实现了2018年全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零发生。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各级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责任心。

(二)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教育,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采取不同形式对法律法规、救治救助政策、健康知识等开展宣传,拓宽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人人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氛围。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明确。

(二)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实现了2018年全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零发生。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8年10月底由县综治办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工作考评的通知》到十三个乡镇开展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形成通报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多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配合不够,部门之间信息交换不够准确。

2、各相关部门对乡镇督促力度不够,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部门协调工作。加强卫健、民政、公安、人社、残联等部门协调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力度。

2、加强对各乡镇业务督导。加强对乡镇的督导考核,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8年“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项目补助奖补资金共94.9260万元(县乡各承担50%,各47.463万元)。财政资金文件已下达,因财政困难,资金尚未给予拨付。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4日


附件【2018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项目.xls
附件【2018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