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7-1201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2-01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59号)和《保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保政办发〔2017〕48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政务工作“五公开”机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理程序。
县卫计局办理收文具体程序包括: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在拟制办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要求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深入推进“五公开”机制
决策公开: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中有关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公开等要求。
执行公开: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管理公开:按要求在施甸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卫计信息,重点落实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服务公开: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卫生监督、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要素齐全的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结果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等。
四、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
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县卫计局共设有13个公开专栏,2017年专门开设了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专栏,并公开了相关学校卫生法律法规。
五、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