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76388405-1-13_A/2017-030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3-01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责任目标工作完成情况通报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责任目标

工作完成情况通报

2016年,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中共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坚持以维护和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相关责任目标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卫生责任目标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保障卫生投入。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制。切实制定了《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顺利完成了县卫生计生行政机构与事业机构的整合,理顺了机构整合后人员、工作的互补融合。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深化医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领导组织机构。年内按要求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年度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将其纳入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及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尽力落实县级财政投入机制。2016年,施甸县财政在将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乡村医生补助以及县级公立医院因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补助等,按规定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畴的同时,安排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及配套经费162.44万元,并按时拨付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一是不断巩固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施甸县2016年参合300586人,参合率为99.82%,筹资基金1.62亿元。全年共补偿约113.32万人次,补偿基金18198.96万元,基金使用率为112.1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7.46%,实际报销比例为60.86%。二是实现县域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制定完善了《施甸县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施甸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等政策措施,建立起取消药品加成后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切实将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由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并明确严禁将公立医院资产、设备抵押和收费权质押用于地方政府融资,以及向公立医院借款和提取业务收入统筹用于其他事项等情况。三是继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高值医用耗材、大型乙类设备集中采购。制定了《施甸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与4家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配送协议,严格实行网上采购和统一配送。四是切实制定“十三五”区域卫生发展系列规划。根据省、市的规划纲要与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科学论证和公开公示的程序,制定了《施甸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施甸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施甸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施甸县“十三五”卫生人才队伍培养规划》等系列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了县人民医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妇产科、儿科、眼科建设,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被确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获得补助资金55万元。2016年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2人(含订单定向毕业生2人);签订农村订单定向五年制本科医学生4名;共选派7人参加全科医生转岗、住院医师(全科和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全面完成了国家、省、市下达的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五是深入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积极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分别制定了《施甸县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施甸县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施甸县由旺、水长片区医疗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人民医院与13个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实现了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畅通了慢性病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的渠道;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对我县涉及整乡推进整族帮扶的摆榔卫生院和木老元卫生院实行托管,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促进了县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以由旺中心卫生院为牵头单位,组成由旺、水长片区医疗联合体,通过建立统一管理机制、建立业务指导机制、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片区化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整合片区医疗卫生资源,实现由旺中心卫生院与水长卫生院的纵向资源流动,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提高了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运作效率。

(三)做好政府惠民实事工作,切实让医改惠及群众。一是积极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制定了《施甸县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年内按规范标准要求,对建设达标的姚关中心卫生院、甸阳卫生院进行了推荐申报。二是全面完成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各项工作指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3292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其中“降消”项目补助2941人,补助经费117.64万元,补助率为99.09%;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补助45例,补助金额12.12万元。全县孕产妇活产数3576人,活产婴儿数3576人,其中:无孕产妇死亡, 婴儿死亡率为9.23‰;剖宫产活产468人,剖宫产率为13.09%;新生儿疾病筛查送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筛查标本2920份,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81.66%;完成新生儿听力筛查3212例,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89.82%。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2200对4400人,检查率为100%;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发放叶酸2839人份。全县登记结婚4736人,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4424人,婚检率为93.41%。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3000人,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2000人。三是组织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和尿毒症透析治疗救助任务,启动实施“点亮眼睛”公益项目。年内共救助尿毒症透析治疗患者53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2例;启动了我县第二、三期“点亮眼睛”公益项目,两期共为10个乡镇102所学校的3321名学生进行了免费配镜。

(四)抓实公卫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施甸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坚持“倾斜基层、突出重点、促进均等、提高质量”,保证村级服务工作量比达40%的原则,切实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别按综合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药服务6类分包组织实施,实行服务经费“年初预拨、按季列支、年底结算”,并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拨付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服务经费,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每月运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1次,除脊灰、A+C流脑、A群流脑疫苗因上级供货不足,接种率未达95%外,其余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新出生儿童、0—6岁儿童建证率分别为100%和99.88%;切实开展针对适宜人群的二类疫苗接种工作。年内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共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5种1243例,较去年同期下降17.95%,传染病发病率为360.85/十万,与去年相比下降17.97%。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无漏报;报告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率、及时审核率、有效证件号完整率、综合率均达100%。加强做好疟疾、鼠疫以及结核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重大传染病检验、监测、登记管理及筛查等工作。完成了预防接种单位合格接种点评工作,按要求申报规范化门诊评审工作。全面启动死因监测工作,到目前已规范开展并上报414例。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更加重视爱卫工作,不断提升卫生县城综合质量,积极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创建工作。修订完善了《卫生应急突发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应急物资管理等制度,储备了相关应急物资,开展了针对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根据预警信息及全县疫情监测情况,制定下发各医疗机构预警信息6条。年内全县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2016年,全县有产妇3565人,活产3576人,住院分娩率(含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产妇系统管理3316人,系统管理率为92.73%;筛查高危产妇1670人,筛查率为46.84%,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为100%。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的免费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开展“三查”技术、发放避孕药具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县已婚育龄妇女非意愿怀孕保护率达67.8%,生殖健康服务率达98.7%。0-6岁管理率为90.28%;新生儿家庭访视率为98.3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91‰;新生儿死亡率为5.87‰。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水质检测及公共场所监测等卫生检验工作,其中: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271份,公共场所监测336份,监测餐具60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病监测390份;认真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对全县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及食品安全标准引用开展了摸底调查;严格按食源性疾病监测及处置要求开展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及个案网络直报,我县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共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64例。五是突出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全县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63个,年内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新978期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40期,参与10908人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930期,参与26762人次;累计播放健康教育宣传音像资料5688小时;分类发放印刷材料652369份;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52960人次,健康教育覆盖率及真实性评估慢性病和门诊就诊者个体化健康教育率达71.1%,健康教育措施覆盖率达77%,健康教育接受率达64%。同时利用春节、5月科技活动周、“5.29”会员活动日、“9.26世界避孕日”等节庆纪念日,围绕全面二孩政策、深化医改、推进健康中国等主题,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推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群众对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有望达到9%。六是依法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医疗和公共卫生安全。年内按照法律法规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事实,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24户,其中涉嫌非法行医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起。开展案卷质量内部评查案卷31卷,筛选参加云南省2015年度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征集活动评选4个案例,上报参加全市优秀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选6卷,其中:4卷评为优秀案卷、2卷评为合格案卷,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医疗摊点和医疗机构33户次,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3起;计划生育执法共处理违法生育252 件,其中:行政处罚 234 件,制作案件卷宗 252卷。六是推动中医药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规范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目前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中12个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了相应中医诊疗设备;137个村卫生室中,有132个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占卫生室总数的96.4%,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二是深入推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进行为期1个月以上的跟班培训,年内共培训乡村医生174名;安排参加保山中医专为期2个月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乡村医生60名;加上2016年新招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8人,占招聘总数的21.05%,全县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认真落实新农合对中医药的报销倾斜政策。将县级中药门诊纳入补偿范围,报销比例为50%。市中医院住院病人报销比例提高到70%,较同级非中医类别提高了10个点,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中医药服务。

(六)强化医政科教管理,持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一是狠抓医疗护理质量,严格防范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以及医疗事故。挂牌成立了施甸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施甸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云南省医疗事故行政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成功调处医疗纠纷9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杜绝因处置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各级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制度》、《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条例,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每月开展医疗质量评查及处方点评工作,尤其对每起医疗纠纷都要进行点评,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质量,努力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安保工作。二是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根据《社会保险法》、《施甸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宣传、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乡村医生以个体户形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执业变更、校验及注销、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医师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的医师注册、变更、注销等信息,做好2015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执业注册和2016年医师资格报考审核及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四是认真开展继续教育,做好学分验证工作。共征订好医生学习卡1468张,并按要求完成网上学习,继续教育覆盖率达100%。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等各级举报的培训近400人次,完成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工作,共有1121人参加学分验证,学分验证合格率分别为西医类98.96%、中医类100%。五是加强医疗管理,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县人民医院8个病区、县中医医院5个病区通过优质护理病区验收,验收通过率达100%。认真组织开展了5·12国际护士节、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贯彻落实《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管理实施意见》,按时向市级基金经办机构(市卫计委)报送基金核销、申报等情况。按要求实施好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等工程,年内共与27名医护人员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书,开展为期1年的对口支援工作,其中:省红会医院与省中医医院分别下派5人和3人,市、县两级共派出19人。切实加强以选派业务骨干进修学习为主的人才培养工作,其中:有18人赴西安交大进修学习,2人赴上海参加进修学习;另有87人参加了为期3个月及以上的进修学习。成立了施甸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进一步改善服务的十条具体措施,推进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六是不断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县人民政府切实将年度无偿献血指标任务纳入乡镇和部门责任目标同部署同考核,截止目前全县完成采血1498人次,采血量1934.295U,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1813.5U,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106.66%。

(七)推进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公开上报工作。一是制定了《施甸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和步骤,同时成立了施甸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推进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县域卫生信息化建成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且标准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面乡镇卫生院HIS系统建设,确保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按时接入平台。二是切实做好卫生计生宣传。制定了《施甸县卫生计生系统信息考核管理办法》,创建了《施甸卫计信息》专刊,每月印发《施甸卫计信息》1期,并按要求上报市卫计委及各种新闻媒体,围绕深化医改、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开展电视新闻选题和报道数期;通过施甸县卫生局微信平台,时时发布最新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工作信息,积极推动我县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三是按要求向国家卫生计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报送各种数据报表,准确率各项指标均达100%。

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一是及时调整了机构改革后的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年初县人民政府与13个乡镇签订了《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也分别与所辖村、社区签订了责任书,做到计划生育工作层层抓落实,同时纳入对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年内我县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60万元,其中县级投入专项资金35万元并按时拨付到位,较2015年有所提高。二是理顺了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的工作职能职责。按照计划生育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总体要求,全县13个乡镇依然保留了乡镇计生办,每个计生办至少有2人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计生办行政管理职能。全县137个村(社区)均配备了计划生育宣传员,保证基层切实开展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相关事务与群众工作。三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

(二)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及生育服务证改革。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全县1月至9月底共出生二孩1145人,累计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954人,其中:符合新的生育政策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46人;符合全面两孩新政策生育的有82人。二是严格执行一、二孩生育登记制。制定了《施甸县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能与任务分工,实行直接由村级登记办理,推行承诺制、网上办理等,精简程序,方便群众办理。特殊三孩依然实行县局审批制,接受群众咨询159件,办理婚育证明169件。三是人口出生各项工作指标趋于正常。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全县累计出生婴儿3298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823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60%;制定了打击两非实施方案,开展了一次清理清查活动。未发现两非案件情况,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4.84。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65703人,其中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55168人,综合节育率为83.97%。

(三)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机构整合后的相关工作,并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制定了“计划生育手术、避孕药具、叶酸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四个计划生育服务方案,进一步理顺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二是认真按要求开展基层统计台账管理及统计质量评估工作。对全县13个乡镇的13个村进行了县级基层统计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计生统计台账。三是建立县级计划生育例会制度,每季度根据统计数据做一次人口形势分析并报主要领导。

(四)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按相关规定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发放以及相关信息的录入,并按要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升学加分等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对新增人员全部按照奖励扶助政策的要求进行调查核实和资格认定,及时完成相关信息上报和录入工作。二是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2016年全县共有206人符合特别扶助,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53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153人,死亡退出8人。截止目前全县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414人,其中:2016年申请鉴定536人,鉴定为手术并发症的为142人。按照省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的相关要求,为206名特别扶助对象建立了由计生宣传员为第一联系人、乡镇计生办主任为第二联系人、分管计生的副乡镇长为第三联系人的联系制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信息系统。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就医绿色通工作的通知》,明确县人民医院和13乡镇卫生院为定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凭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就可以享受与帮扶对象建档立卡户一样的医疗救助。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印发了《关于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的实施方案》及《加强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和信息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在县城的2个社区居委会均设有流管员,全面落实流动人口信息建档、反馈及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是重点加强对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平台应用管理,对13个乡镇16名录入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掌握PADIS系统操作流程、数据录入准确,并做到与孕产妇管理相结合,并及时通报、协查与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三是组织开展农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评计划生育的“双评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517份,收回1497份,群众满意率达100%。

(六)积极推进计生家庭保险工作。2016年全县共投保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21957户,总投保金额105.20万元,其中:农户投保93.12元,市财政补助3.62万元,县财政补贴8.06万元,水长工业园区补助0.4万元。1—9月赔付案件236件,赔付总金额23.10万元,赔付率为21%。国寿综合意外伤害险投保867份,投保额8.67万元,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切实为计划生育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

(七)加强计生协会基层建设。全县13个乡镇137个村均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制定了协会章程,成立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正常开展协会活动。争取到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在县职业高级中学实施青春健康教育示范项目,建立青春健康示范教育基地,辐射和带动全县各学校开展青春健康示范教育。

三、防治艾滋病责任目标管理工作

(一)加强防艾工作的领导。一是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把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狠抓落实。年内分别召开年度卫生防艾工作会、第四轮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启动会、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座谈会等防艾专题会议共4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同时,与13个乡镇以及县直13个防艾委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目标书,形成部门协作,党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防艾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对全县第三轮防艾人民战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切实制定《施甸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年内共组织开展防艾工作行政督导2次,技术督导4次,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报表及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总结,上报并刊用工作简报于20篇,其中省级刊用2期。三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建立县级医疗单位艾滋病VCT点 3个, 艾滋病快速检测点19个。县人民医院从事抗病毒治疗5人,妇幼保健院从事母婴阻断工作4人,疾控4人,其它各乡镇各成员部门31人,切实加强了防艾队伍建设,提高了防治水平。年内组织开展防艾行政人员培训1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4次。

(二)深入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教育。一是切实将防艾政策知识纳入施甸县委党校开展对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大学生志愿者、乡(镇)、村(居)委员会干部的重要培训内容之一,并确保村(居)委会干部、乡镇级以上干部、青年骨干培训率达到98%。年内利用各种会议、培训之机,分期分批对培训全县村干部1029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安全套4000支,部分还集中观看了《防治艾滋病警示录》。二是深入学校、社区、工程建设单位、农村、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全县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为:城镇居民知晓率为96.4%,学生96.2%,农村居民92%,农民工92%,校外青少年90.6%,业主95%。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艾滋病的良好社会氛围。年内共刊播相关知识和报道1025次;县、乡防艾委各相关部门利用“科技活动周”“三下乡、”“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2万份,安全套13.6万只。

(三)开展监测检测和治疗工作。一是加强做好高危人群监测。完成男性外出务工人员哨点监测任务数400人;性病检查率达100%。符合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成功转介率达100%。二是加强婚姻登记人群、孕产妇检测和母婴阻断工作。三是加强做好抗病毒治疗工作。

(四)做好下移感染者管理和行为干预工作。一是完善感染者管理模式,提高随访管理工作质量。当年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告知率达100%,符合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成功转介率达100%。二是按要求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开展PITC工作。共开展HIV抗体筛查66139人次,检测人数占全县常住人口数的21.4%,完成责任目标百分比107.06%;上报HIV/AIDS病例54例,初筛阳性告知率、确证率均达100%;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性病门诊为就诊者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比例达100%,艾滋病、性病检测实验室质量综合考评合格率达100%。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暗娼规模调查。暗娼干预覆盖30%乡镇,人群干预覆盖率达94.4%;低档暗娼干预比例达46.7%;首次HIV检测人数较上年增加10%以上,HIV检测持卡率达100%。

(五)落实防艾政策和创建防治平台。一是继续推广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二是贯彻执行《云南省关于推广使用安全套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宾馆、饭店、旅馆等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和营业性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均达100%。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艾滋病致孤儿童生活补助,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学龄儿童实行“两免一补”,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00余万元。四是组织实施好第四轮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第四轮省级艾滋病防治项目启动会,安排部署了项目工作,并与9家项目协议单位签署了项目协议。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