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6-122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20 |
文号 | 浏览量 | 40 |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关键阶段,是施甸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施“健康施甸”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提质增量的重要时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领域“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管理办法》、国务院《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保山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等精神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政策措施,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固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相关领域改革统筹推进,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多措并举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十一五”末的3类9项增加到2015年的13类43项,项目服务经费由居民人均10元增加到人均40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疾病防控、妇女儿童保健、居民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促进以及生活饮用水监测等广泛健康领域。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电子档案328455人,电子建档率达95.45%。慢性病管理服务累计完成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37335人,健康管理26175人;累计建档管理高血压病人30266人、糖尿病人3663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327人。
全面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各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疫情报告管控到位,传染病发病率由“十一五”末的258.87/十万下降到2015年182.542/十万,并稳控在全市平均水平;5年来保持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起,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防艾人民战争深入推进,提前实现9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被发现、90%发现的感染者获得抗病毒治疗、90%抗病毒治疗患者体内病毒得到有效抑制的“3个90%”目标,抗病毒治疗连续四年获得全省优秀抗病毒治疗优秀奖,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全面落实推进妇幼健康计划各项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出生缺陷,妇幼保健服务得到加强,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10年的91.21%提高到2015年的99.82%,剖宫产率控制在1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由52.95/十万降至28.66/十万,婴儿死亡率由13.77‰降至7.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4.56‰降至10.6‰。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婚检率达94.68%,新生儿听力、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分别达87.22%和85.61%。累计免费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2014例,按要求对城乡贫困尿毒症患者进行透析治疗救助。
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启动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全县乡镇级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和村级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县卫生监督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县疾控中心完成实验室建设并取得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设施等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爱国卫生活动,积极开展灭鼠、灭蚊等除“四害”工作,认真实施改厕和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县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7100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31.6%,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卫生乡镇、村申报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2.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逐年提高并保持在95%以上,由2010年的95.03%提高到2015年的99.80%;新农合基金规模不断加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由2010年的人均140元增加到2015年的47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由2010年的人均120元增加到2015年的3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金额由2010年的人均20元增加到2015年的90元;筹资总额由0.41亿元增加到1.41亿元,住院费用报销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15万元,基金使用率由79.95%提高到95.59%,5年累计补偿基金3.5亿元。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和完善
全面推行基药网上采购、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助机制全面建立。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管与考核,切实将基药补助与制度执行情况密切挂钩,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规范实施,更加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重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总规划建设面积154525平方米,规划投资7.4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投入5.85亿元,银行贷款0.1亿元,自筹及其他途径1.53亿元,项目规划用地600亩。规划项目涉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两所民营医院,其中: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县级医疗机构规划建筑面积10925平方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由旺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他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1100平方米;村卫生室及分诊点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水长工业园区民营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济康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将极大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促进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截止2015年末,全县共实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个,总建筑面积46572平方米,完成总投资1.08亿元。共配置更新各型各类医疗设备设施1万余台(件),其中大型医疗设备有核磁共振成像系统一套,CT1台,DR5台,彩超14台;为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全部配齐了救护车辆;医院创等达标取得新突破,县人民医院由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由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血透室、ICU、NICU和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临床重点专科、疾控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同时,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761.37万元。
卫生资源拥有量进一步增加。截止2015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8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54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4个、乡镇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137个)、民营医院3个、个体诊所及厂矿学校医务室11个。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31人,每万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27人。有乡村医生443人。共开放病床1351张。与2010年相比,每千人口病床数由1.3张增至3.93张,每千人拥有医生数由0.7人增至0.96人。
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二五”以来,全系统共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88人,其中卫生专业类172人,其他16人;硕士1人,本科44人,专科学历143人。共选派参加全科医师培训27人次、师资培训4人次,骨干医师培训18人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8人次;选派到上级医院进修218人,其中纳入学科带头人培养49人;共组织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及乡村医生各种业务知识培训3129人次。同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以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5.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
制定出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县域内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全部纳入综合改革范围,并按规定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同时,明确了改革后的公立医院收入渠道和政府投入,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价格机制、支付方式等运行管理机制综合改革。
积极推进惠民便民服务。认真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服务、检查结果互认、单病种质量控制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惠民便民服务。县级公立医院共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27个,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区14个,并认真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县人民医院与13个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书,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工作,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相关政策,在严格遵循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原则,把好准入关的基础上,按相关程序将各民营医院纳入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并积极为民营医院建设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县人民政府对济康综合医院迁建项目用地给予了相应政策优惠。全县共审批设置一级综合民营医院3所,三点一线合理分布于施甸县城及南北两大人口大镇姚关镇和由旺镇,有效补充了全县城乡医疗资源的不足。
6.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施甸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成立了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领导管理体系及相关政策措施。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顺利实施并投入使用,建立并加强了脑病、骨伤、石淋、中风、针灸康复等重点专科及中医医院特色专科—肛肠科建设。同时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发展中医药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全国中医药先进县创建工作。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中:按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有10个,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有6个。
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县、乡医疗机构共选派中医优秀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学习20余人次。同时,认真举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积极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累计培训乡村医生16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技能,切实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
积极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基本中医药预防保健技能,全县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100%行政村和80%以上家庭,全县65岁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44.55%,完成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37.17%,县中医医院特色中医文化建设和其他医疗单位中医科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中医药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优势和作用逐步突显。
7.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按照“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有效遏制人口过快增长,为全县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34.4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3.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3‰。
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国策、国性、人口形势教育,加大对“一法三规”、“一条例”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落实,增强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规范相关执法程序和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层层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同时县人大、政协加强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力度,有效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进程。
各项计划生育扶助制度及省“奖优免补”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截止2015年底,全县农业人口累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254户,累计兑现资金3054.8万元,其中:有4928对夫妇领到了一次性奖金,兑现金额为472.05万元;有11094人次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到了养老生活扶助金,兑现金额为898.37万元;有1152人次49周岁以上无孩及子女伤残的夫妇领到了特别扶助金,兑现金额为187.73万元;37户失独家庭领到了一次性抚慰金共18万元;自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实施以来,共有271人次领到了补助,金额为33.36万元;有27297人次的中、小学生领到了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兑现金额为519.60万元;有1410人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专及本科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到了升学奖励,兑现金额为157.88万元;累计兑现农村独生子女参合金481.94万元;累计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285.87万元;有1442人次高中、初中应届毕业的独生子女享受到了升学加分的优惠政策,并有1179人次被录取。
新的基层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在全县138个村、居委会积极探索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制定了章程、公约,并不同程度的召开听证会,与广大育龄夫妇鉴定相关协议。初步建立了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同时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初步完成“育龄妇女及家庭成员数据库”建设,全县13个乡镇均配置了微机,并开通了宽带网,确保了国家“奖励扶助”信息、“全国流动人口交换平台”信息、省“奖优免补”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和共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由于卫生发展基础薄弱,加上受机构人员编制限制,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缺员缺编严重,每千人口床位数、医生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同时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部分边远山区卫生院人才素质偏低,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数量严重不足,整体服务能力低下。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全县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较低,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相对滞后,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整体运行效率不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加强。
3.卫生长期投入不足。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本级政府投入与深化医改差距较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缺口资金过大,长期负债运行,导致医疗机构运行困难和发展后劲不足。
4.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有差距。由于项目规划相对较大,很多规划卫生建设项目未立项实施,尤其是县人民医院在规划期内没有成功立项,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比例较低;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缺乏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情况仍然十分突出。在推进医改进程上,即将进入国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攻坚克难阶段,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显现。
(三)“十三五”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全民健康提出新要求,群众对健康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挑战;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卫生计生改革创新形成新压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全老年医学、康复医疗等健康养老领域将面临巨大压力;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两孩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长,对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妇幼保健等相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迅速增加,将加剧儿科、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领域的供需矛盾;户籍制度改革,对居民健康管理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提出新的挑战;从健康方面看,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居民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疾病谱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不断升高,重大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突发新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存在潜在威胁;环境污染、职业危害、食品与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凸显;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释放各族人民的医疗服务需求;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普及对革新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模式提出新要求。
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把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纳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为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和省、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边疆、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更大的财力投入、更优的资源配置以及更强的激励机制,为推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力的保障;推动“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城镇化、健康服务业,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医疗卫生事业的地位不断提升,必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在新的时期,我们要主动适应变化,妥善应对挑战,紧紧抓住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实现规划目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施甸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举全县之力加快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着力打造“健康施甸”,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全县各族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如期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发展惠民生的理念,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有效干预主要健康问题,优先改善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不断缩小人群间、城乡间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普惠共享,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实现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3.坚持政府主导原则。统筹各方利益关系,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确立政府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建立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维护医疗卫生计生的公益性,增强群众获得感,让人民享受健康福址。
4.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为契机,结合施甸县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和创新,逐步建立符合县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医疗服务上质量、上水平。
5.坚持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增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均衡性和协调性。
6.坚持社会参与原则。完善部门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促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大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7.坚持科学发展原则。以科技进步和信息化为支撑,转变服务模式,推动预防、治疗、康复、医养协调发展,中医(民族医)西医并重,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连续的健康服务和管理。
(三)发展目标
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为宗旨,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以改革促发展,在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规模、强实力、提水平,努力使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达到全市中上水平,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地区的平均水平。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大幅增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多元化办医格局基本形成;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人民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的76.49岁基础上达到76.99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十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9.66‰以下,总人口控制在35.7万人。
施甸县“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指标性质 |
健康 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6.49 | 76.99 | 预期性 |
孕产妇死亡率 | /十万 | 28.66 | 18以下 | 预期性 | |
婴儿死亡率 | ‰ | 7.74 | 7.5以下 | 预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10.6 | 9.66以下 | 预期性 | |
疾病 防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 | 16 | 预期性 |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 | 万 | 0.053 | 0.05 | 预期性 |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9 | 95以上 | 约束性 | |
肺结核发病率 | /十万 | 28.53 | ≤28 | 预期性 | |
因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 % | —— | 比2015年降低10% | 预期性 | |
妇幼 健康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考核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89 | ≥95 | 约束性 | |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 % | 88.13 | ≥95 | 约束性 | |
新农合参合率 | % | 99 | 99 | 预期性 | |
无偿献血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医院感染发生率 | % | —— | 3.2 | 预期性 | |
30天再住院率 | % | —— | ≤2.4 | 预期性 |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 | —— | ≤10 | 预期性 | |
计划生育 | 总人口人口 | 万 | 34.4 | 35.7 | 预期性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5.93 | 5.98 | 预期性 |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1.72 | 106.5 | 约束性 |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3.93 | 5.8 | 预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96 | 2.2 | 预期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卫生人员数 | 人 | 27 | 33 | 预期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0.97 | 2.5 | 预期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1.04 | 2 | 预期性 | |
拥有全科医生的乡镇卫生院比例 | % | 80 | 100 | 预期性 | |
医疗卫生保障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 % | 80.27 | 75左右 | 预期性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 | —— | 75 | 预期性 |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主体,各类保障制度互为补充并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600元左右。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因病致穷、因病返贫和灾难性医疗支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复合付费,发挥医保控费作用。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推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2.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回归公益性质。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强化医院资产与财务会计管理。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用人自主权。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破除以药养医,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运营费用,增加各级财政投入,确保公立医院正常运行。
探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合理提高诊查、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加快增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放开部分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快建立以合理成本定价为基础的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的衔接。
3.健全完善药品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本药物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公立医院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阳光采购。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优先购买国产设备、创新药品和医用耗材。加快推进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展升级平台服务和监管服务。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模式,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控制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减少和防止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过度服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加强对临床医师和药学人员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建立药师制度,探索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设置临床药学服务项目,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处方点评制度,医师约谈等制度,发挥药师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作用,规范医务人员处方行为,加强对不合理用药的监管和惩戒。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推进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加强疾病预防工作。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和市内同级水平。健全疫情监测、筛查、报告制度,落实鼠疫、霍乱、高致病性禽流感、埃博拉、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大传染病和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到2020年,传染病疫情总体稳定,力争全县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70/十万以下,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达95%,病原学检查率达50%以上,治愈率或治疗成功率达85%以上,狂犬病、手足口病疫情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
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重点地方病干预措施项目,落实重点地方病分类防控策略。到2020年,有效降低鼠密度和蚤指数,达到有效控制鼠间鼠疫流行,防止人间鼠疫发生的目标。全县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落实布鲁氏杆菌病、流行性出血热、不明原因猝死、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的监测与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置输入性传染病疫情。执行边境地区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强疟疾防控能力,提高流动人员疟疾防治的可及性,确保国家消除疟疾目标的最终实现。
免疫规划工作。到202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进一步巩固全县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通过加强麻疹病例监测,开展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提高麻疹疫情防控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规范全县乙肝病例报告,推广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降低全县乙肝发病水平。推进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率和漏种疫苗补种率均达95%以上。
2.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
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以健康城市建设为抓手,以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控为基础,强化个人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有效控制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完善政府投入、医疗保障等配套政策,转变服务模式,实现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儿童口腔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的有效防控。积极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继续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老年人及严重精神障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四类人群的随访管理工作,实现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
完善慢性病防治运行机制。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协同,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3.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孕产妇、高危儿童专案管理,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提高诊断治疗水平。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规范筛查,落实出生缺陷提高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水平,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督管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设备等各类资产,整体归划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到2020年,争取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4.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县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人民医院感控科的突发急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加强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到2020年,实现城市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0%,农村达到70%。
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现有的疫情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紧急医疗救援网络系统、120系统等卫生监测信息资源,完善和拓展疫情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强化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开展突发性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相关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按规定配合、协调落实中小学学校设置校医室、配备医务人员等工作。
开展重大疾病应急工作。加强鼠疫、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检测和应急处置。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积极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加强鼠疫监测、检测及预警工作,提高偏远地区和基层医疗单位的鼠疫诊疗和救治能力。
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完成县级健康教育机构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编制。到202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得到较大提高,努力实现由注重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转变。
(三)健全卫生计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水平。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房屋、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到2020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重点支持乡镇卫生院实施救护车、全自动生化仪、数字化X光机、彩色B超“四大件”设备配置项目。为每个村卫生室配置健康一体机。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3.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以全面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服务能力,科学规划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到2020年,在全县重点建设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进一步提高全县疑难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纳入重点学科建设范畴,重点加强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儿童营养指导专科建设;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1-2个临床重点科室。到2020年,全面形成覆盖县、乡镇的临床重点专科(科室)群,医疗卫生机构各项专科新技术得到快速拓展,大病诊治水平显著提高,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4.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1工程”
每千人口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居民拥有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5.加强临床用血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县。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培植固定无偿献血队伍。在县城城区设置1个献血屋和1个固定采血点。实现县内临床用血量100%来自本县无偿献血。
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争取建立健全输血科,同时强化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血液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6.持续推进等级医院评审工作
加强对已经通过等级评审医院的管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注重内涵”的原则,强化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使之达到应有的水平。鼓励县济康医院等民营医院创等达标。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十三五”期间,全县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中医药人员队伍进一步壮大、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文化得到充分继承与弘扬、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基本完成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夯实巩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成效。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加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设2个以上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3个以上市级中医重点专科。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扶持和促进民族医药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以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100%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能够运用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所有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或中医馆;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5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每万人口中医医师师数达到2.5人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力争达到30%以上;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五)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1.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考评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保留现行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和我省八种人口较少民族可生育三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满足新增需求,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完善配套措施。注重出生人口监测和人口形势研究,实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维护良好生育秩序。
2.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与居民健康卡、健康手册的有机整合。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承诺制。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深化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活动。
3.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新农合医疗、新农保政策、住院分娩、长效节育措施、人口基金扶助等面临的突出矛盾,提高计生奖励扶助标准,免费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医保、社保并提高报销和领取标准,推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坚持男女平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全面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建立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辅助保障制度,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4.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
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的落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和相关政策研究及人口流动趋势研究。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促进社会融合。
(六)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监测监管
1.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提升监督执法水平
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生育监管,强化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2.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四位一体、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加强服务指导,提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质量,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参与制定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促进食品安全标准法制化和规范化。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预警网络平台,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配备和能力建设。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管理,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水平和监测报告质量。提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能力。
3.加强职业病防治
按照“规模、功能与地方职业病防治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和防治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实施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强化重点职业病防控。规范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七)推动绿色医疗与康复养老业发展
1.发展绿色医疗产业
建立绿色医疗产业,以先进的医疗技术与医疗服务手段为临床应用,达到更精准、更适度的治疗。以绿色的建筑、绿色的环境、绿色的能源、绿色的管理为传统医疗产业提供全新的发展模式。推进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积极建立绿色建筑试点医院和人民满意医院,为全面推广绿色医疗产业提供借鉴,打好基础。
2.开辟康复养老产业
建立不同类型的康复养老模式;同时加强综合医院、老年医院、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源总量。从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方面重点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服务能力。
(八)完善基本医保制度
1.健全完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医疗救助等多种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适时整合城镇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8%以上。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加大城乡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合)力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到2020年,力争参保(合)居民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比例降到35%以下。
3.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从2016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城乡统筹,逐步扩大理赔范围,到2020年,使全县绝大部分家庭摆脱灾难性医疗支出风险。
4.健全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新农合资金市级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强基金运行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九)推进卫生计生网络信息化建设
1.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以现有卫生信息网为基础,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实施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县级统一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并实现实时动态更新。建成县、乡镇、村三级人口健康信息管理网络和医院远程会诊、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平台,实现专网联接。建成联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成以居民健康卡为介质、以“智慧卫生”信息平台为支撑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覆盖全县人口,并整合共享。加强各级居民健康卡管理中心(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和实现医保、新农合异地结算健康卡应用环境建设,逐步用居民健康卡替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类就诊卡,使居民健康卡在全县普及应用。
2.注重卫生计生网络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安全审查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构建人口健康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框架。推进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建设和评测,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在大数据环境下,加强数据防泄密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大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完善信息安全通报机制,加强信息安全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十)健全药品保障体系
1.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
加强基本药物管理使用监管,加强配送管理,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加快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和群众普遍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
3.健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
坚持基本药物省级平台集中采购,实行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模式,满足基层用药需求。
4.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自2016年起,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实行阳光采购。力争到2020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5%以下,药材价格大幅下降,群众药品耗材费用支出明显降低。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
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按各级有关规定对引进到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引进协议的高层次人才,经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可按要求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和工作津贴。
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引进。放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条件限制,优先招聘本地生源。引进到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学类全日制专科、本科毕业生,无试用期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后薪级工资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工资固定上浮政策。
2.完善多层次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制度
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完成国家、省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落实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岗位、编制级待遇问题;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全科医师的比例,每年培养1-2名,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在岗临床执业医师(助理)的全科转岗培训。加强儿科医师、妇产科医师、急诊科医师等专科紧缺人才培养。
加强初中职卫生计生人才培养。每年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到2020年县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90%以上的卫生计生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县人民医院每年至少派出1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内外学习进修,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学习进修。
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的优势和作用,选送一定数量的管理和业务骨干到国内知名的三级甲等机构进修学习,每人每期原则上培养时间不低于每年三个月。
实施高级专家、名医评选培养工程。到2020年,全县50%的乡镇卫生院各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人才。积极做好“云岭名医”、“永昌名医”和保山市“名中医”培养、推荐评选工作。
建立卫生计生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制度。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管理技能、综合素质等要求,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培训,卫生计生管理人员每三年参加一次一个月以上的管理岗位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各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淡化临床专业的人才评价过分倚重论文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计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全面推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组织培训基地申报工作。加强县域人才统筹管理,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使卫生计生人才向基层、向艰苦边远山区流动。健全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设立卫生计生人才给予住房补助和特殊的工作、生活津贴及科研经费,对其晋升晋职、住房购买、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和关注帮助。
4.大力推动卫生计生科技进步
加大临床应用研究,提高临床诊疗水平。针对全县疾病特点,围绕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等各种疾病的临床防治研究,突出临床医学特点,优化临床研究模式,创新临床防治手段,推动转化医学发展,开发诊疗关键技术,大力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加大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研究。建立健全面向基层的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研究机制,筛选一批适合基层应用的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卫生、中医、计生和数字化医疗技术,并建立有效的推广应用模式;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业务高度协同的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路径等研究,提升基层临床服务能力。
统筹推进卫生计生科技平台建设,促进开放共享。根据卫生计生科技发展需要,加强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集成科技资源,积极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科内涵建设,增强学科辐射能力,建设重点学科、专家工作站或创新团队,促进医学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快速发展。
推进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工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每年力争有1~2项科技成果获市级科技进步奖。
(十二)发展健康产业
1.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优化市场配置医疗资源作用,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保健需求。营造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在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按照全县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机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建立医疗卫生领域社会资本投资指南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全部放开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儿科、妇产科、精神病、老年病、长期护理、口腔保健、康复、临终关怀等满足多元化需求的服务;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办医院向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对待政策。对社会资本创办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加强监管,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行医。
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的规范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PPP模式建设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院从省内外引进优质、高层次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2.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利用全县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气候优势,以先进的绿色产业技术,按国家关于绿色、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及要求,通过绿色卫生环境、绿色医疗建筑、绿色能源等内容的贯彻实施,为传统医疗产业提供全新的发展模式和动力。依托全县地理、气候等资源优势,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和特色康复服务与传统旅游结合,营造科学养生旅游环境,大力发展医疗旅游产业。推动城市康体、健身服务业发展,开发丰富多样的康体运动项目及服务产品,支持各类康体、健身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3.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不同市场,积极设计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险种,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鼓励动员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重大建设项目
(一)“十一项”行动计划
1.针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行动计划
(1)梅毒、丙肝防治项目
行动目标:规范性病、丙肝疫情报告及诊疗、转介服务。全县性病、丙肝疫情得到遏制,梅毒接受规范治疗的比例达90%以上,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呈下降趋势。
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传染源的发现、管理和治疗覆盖面,降低梅毒、丙肝新发感染率,提高规范治疗率。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性病、丙肝监测检测和网络直报;性病疫情报告率达95%,丙肝疫情报告率达到95%,梅毒、丙肝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均达90%。提高干预工作质量。
(2)结核病防治项目
行动目标: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达95%,病原学检查率达50%以上,治愈率或治疗成功率达85%以上,其他相关指标达到省级要求。
主要内容:通过全面实施终止结核病战略,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发病和死亡。加大结核病患者的发现力度,做到早期发现患者。规范患者管理,提高治疗水平。扩大耐多药肺结核诊疗覆盖面,遏制耐药菌传播。加强流动患者管理,完善防控机制。加强双重感染防治,减少患者死亡。强化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3)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项目
行动目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低于1%,控制成人乙肝发病。
主要内容:全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巩固在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24小时及时接种率85%以上;进一步加强乙肝综合防治措施,提升乙肝防控能力,保障群众健康。
(4)鼠疫防控项目
行动目标:控制鼠间鼠疫的发生,防止人间鼠疫的发生。
主要内容: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建设,每年监测覆盖全县13个乡镇,巩固鼠疫防治成果,坚决遏止鼠疫的发生和流行。
(5)消除麻疹项目
行动目标:麻疹病例排除率大于等于≥2/10万。
主要内容:根据《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做好麻疹病例监测,及时报告疑似麻疹病例,及时采集血清标本和病原学标本进行实验室诊断。巩固麻疹组分疫苗二剂次95%的接种率以及及时接种率。适时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6)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
行动目标: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主要内容: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7)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项目
行动目标: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依托,规范开展分类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达60%。
主要内容: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管理、督导机制,明确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充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任务。加强对基层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完善医防合作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落实临床医生下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诊疗指导、病情评估、双向转诊等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全面落实部门职责,实行工作奖惩。
(8)居民死因、患病及慢性病危险因素
行动目标:提高死因监测点报告质量,粗死亡率达7.49‰;扩大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监测工作。
主要内容:以县为单位建立县乡村三级报告网络,完善死因登记报告机制。构建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在项目点做好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加强项目人员培训,大力培养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专业人才。
(9)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行动目标:100%的乡镇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5%,治疗率达70%以上;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100%;社区康复机构覆盖率达10%;县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配备不少于3名精神科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有精神卫生培训的临床医师1名、精防人员1名;公众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核心信息知晓率城镇达80%、农村达70%。
主要内容: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工作机制,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依托,结合中央补助地方项目,开展规范化分类管理,提高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及降低肇事肇祸率。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人员培训,多渠道扩大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部门职责,实行工作奖惩。
(10)流感爆发流行监测项目
行动目标:快速反应,及时开展疫情处置
主要内容: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发现流感暴发疫情,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告和及时处置。
(11)消除麻风病危害项目
行动目标:消除麻风病危害。
主要内容:到2020年,全县麻风病现症患者数较2010年底减少50%以上,全县麻风病患病率在0.1/万人以下,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二级畸残比控制在20%以内。
(12)维持无脊灰项目
行动目标:无本土野病毒病例,输入病例不发生二代病例。
主要内容:加强AFP病例监测,监测各项指标要达到WHO要求。适时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确保脊灰疫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
2.夯实基础,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主要目标:到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主要内容: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责任,加强部门协作,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督导落实。
3.针对重点人群健康的行动计划
(1)母婴平安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全县分别设置1个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主要内容:继续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有效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逐步推广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法。
(2)出生缺陷防治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实施综合干预,降低出生缺陷率。
主要内容:规范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提高工作质量,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产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加强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网络建设;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筛查干预治疗水平。继续实施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筛查、规范筛查技术。
(3)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行动
行动目标: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筛查。
主要内容:每年对农村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将宫颈癌、乳腺癌列为筛查重点。提高检查治疗水平,规范检查技术,加强质量管理。
(4)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计划
行动目标:建立流动人口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主要内容: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等级制度相适应的卫生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5)流动人口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
行动目标:建立边境地区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主要内容:加强重大传染病输入防控屏障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置传染病的跨境传播,全面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
(6)职业健康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逐步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开展对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4.针对健康危险因素的行动计划
(1)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和网络直报率达100%。
主要内容: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加强应急反应能力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和网络直报率达100%。
(2)饮用水安全与环境卫生项目
行动目标:按照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大监测力度。
主要内容: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力度,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扩大饮用水卫生监督测试覆盖率及水性疾病监测率,建立饮用水水质状况监测网络及时有效分析健康危害影响。
(3)医疗安全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做到让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明显好转。
主要内容: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改善服务,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4)减少烟草危害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县青少年吸烟率下降5%,承认吸烟率下降3%。
主要内容:继续加强控烟宣传教育、烟草流行监测、创建无烟环境、控烟政策倡导,提供戒烟服务等措施;继续协助教育系统和其他部门积极创建无烟学校和无烟单位。
(5)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行动覆盖各乡镇。
主要内容: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模式,将媒体纳入行动计划的主体参与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大造声势,让健康生活方式为最广大的群众所掌握。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能力建设,采取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和按需培训的方式,紧紧围绕慢性病综合防治的需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
(6)人群营养改善计划
行动目标:加强县疾控中心居民营养监测与膳食指导专业人员的培养,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膳食营养因素,改善营养状况、促进人群健康。
主要内容:做好居民的膳食结构和营养状况调查,预防与膳食相关的营养性疾病的发生,致力于少数民族营养与健康改善调研,对该类人群进行食物与营养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按要求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及学生营养改善指导相关工作。
5.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行动计划
(1)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积极争取建设省级、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开展中医药与养生、养老、康复相结合的“医养结合”试点。
主要内容:强化和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中医药与养生、养老、康复相结合的“医养结合”试点。培育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加强县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救治中的作用。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并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服务技术方法。
(2)中医药人才工程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养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主要内容:积极组织人员申报参加市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积极开展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培养高层次学术继承人。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实施好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争取引进省级培养的中医临床医学生20名。大力培养县、乡镇医疗机构中医临床骨干人才和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中医药人员;认真实施乡村医生“能西会中”人才培养工程。
(3)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主要内容: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和评审细则2014年版的通知》以及《施甸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逐级申报、接受评审验收,最终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6.卫生计生网络信息化行动计划
(1)公共卫生信息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实施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卫生管理等信息系统,建立资源共享、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框架。完善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模式。逐步用居民健康卡替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类就诊卡,使居民健康卡在全县普及应用。
(2)人口健康数据统计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建立各级人口健康数据平台。
主要内容:健全制度,统筹建设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成员信息数据库四大数据库、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合理构建三级信息平台。推进人口健康信息网络统一共享、互联互通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3)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
主要内容:建立依托基层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情况。
7.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行动目标:计划培养全科医师15名。
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完善全科医生培训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考核注册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注重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示范培训基地建设。
(2)助理全科医师培训计划
行动目标:计划培养助理全科医生15人。
主要内容: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养高职(专科)起点的“3+2"执业助理医师。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全体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提升职业素质能力。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
行动目标:完成市卫计委下达的计划任务。
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根据需求合理确定培养规模、培养层次和专业类别,进一步落实定向培养相关政策。
(4)继续医学教育实施计划
行动目标: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制度与配套政策,提高继续教育水平。
主要内容:在巩固“十二五”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县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管理的监督机制,持续提高继续医学质量和效益,建立适应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利用已初步搭建完善的教育管理平台对全县所有卫生计生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提高卫生计生在职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行动目标: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科研能力水平,提升医务人员科研素养。
主要内容:组织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以卫生计生科学技术项目实施、科技成果研发和科技人才培养为重点,激励广大卫生科技工作者研发创新项目,不断提升医疗卫生单位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抓好专家工作站(室)建设、创新团队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建设、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建设等各项工作。
(6)专家工作站(室)建设计划
行动目标:培育、建立专家工作站(室)。
主要内容:加强培育、建设临床重点专业、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专家工作站(室),实现工作站(室)所在专业、学科团队式帮扶、团队式发展。
(7)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行动目标:重点培育5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力争到2020年建成5个重点学科,全县救治能力明显提高。
8.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计划
卫生城市(县城)创建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打造健康美丽施甸。
主要内容: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寨(社区)。
9.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计划
(1)建设县健康教育机构(所)
行动目标:全县设置施甸县健康教育机构(所)1个。
主要内容:完成县健康教育机构业务用房征地、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编制和配置。
(2)健康促进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到202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80%,农村≥75%;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70%,农村≥65%;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5%,健康行为形成率≥75%。努力实现由注重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转变。
主要内容:积极参与全市建设健康促进县行动,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建设。不断加强乡镇、村(居)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充实各级健康教育人员,加强健康教育人员培养,全面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加强健康科普工作,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服务普及行动、健康促进进基层等活动,加大健康危害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明显提高,烟草、酒精、毒品和药物滥用等健康危害明显减少。
10.继续着力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突破
行动目标:以城乡对口支援为契机,以人才培养为突破口,形成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多层次、全覆盖的良好工作格局。
主要内容:抢抓机遇,高位推动。抓住保山作为沪滇对口帮扶合作重点市、西安交大对口帮扶施甸等重大机遇,积极主动与支援单位接洽汇报,明确支援专业、工作内容、支援形式、派驻人员等具体事宜,形成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创新思路,拓展领域。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拓展对口支援合作领域;主动作为,协调发展。在努力争取省、内外医疗机构支援的同时,认真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多层次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在抓好医疗技术骨干培训的同时,努力为全县医务人员搭建学习平台,适时邀请省内、外专家到施甸开展专题讲座。
11.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实施方案
行动目标: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及死亡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生存质量。全县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继续得到遏制。
主要内容:扩大宣传,提高针对性,增强全面禁毒防艾意识。居民(15岁以上)、流动人口、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管理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扩大检测,尽早发现和管理感染者/病人。诊断发现并接受规范随访服务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80%以上,感染者配偶年阳转率控制在1%以下。强化干预,有效控制性传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注射吸毒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均达90%以上,其他性传播高危人群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婚前保健人群HIV、梅毒免费检测率均达95%以上,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检测率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服药率达95%以上,梅毒管理孕产妇规范治疗率达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先天性梅毒年报告率降至15/10万活产数以下。强化血液管理,落实核酸检测消除输血传播。扩大治疗和救助,有效控制传染源,提高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生存质量,减少死亡和二代传播。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加强艾滋病结核双重感染防控工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结核病筛查比例达到90%。强化项目管理,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整体推进禁毒防艾工作。
(二)重大建设项目
行动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医疗环境,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主要内容:“十三五”期间,全县规划重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9个,规划建设用地535亩,规划建设面积30250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163925万元。规划项目涉及政府举办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规划建设包含中西医、精神卫生及康复中心等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参照国家制定的相应等级县级医院、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标准,配备与医技人员技术水平、业务开展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的医疗卫生设备,争取国家支持、地方政府配套、医疗卫生机构自筹等多渠道筹资方式,争取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不低于1000万元的符合相关医疗技术准入要求的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调动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参与规划实施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职能整合优势,推动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其他政府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协商机制,营造有利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财政支持的良好环境。
(二)落实政府投入。逐步完善卫生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医改以及卫生政策,争取政府对卫生计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且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并将深化医改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将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公共财政安排的优先领域,以及重点支持基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投入的管理监督,为卫生计生的改革和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完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政策,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转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经济政策,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医药费用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完善职称评定制度,建立符合医疗领域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制度建设和硬件设施,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四)推进监测评估与监管。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考评体系,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加大区域性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力度。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实施效果的评估。按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完善规划期中、期末评估机制,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门、专家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化绩效考评主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考核内容侧重于基本、基层、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工作指标和卫生体系综合指标。工作指标根据业务性质分类制定。综合指标包括健康水平、顾客满意度、费用负担等方面的水平以及分布的公平性。
(五)拟编制的专项规划
1.施甸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施甸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施甸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
4.施甸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
5.施甸县“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
6.施甸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