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6-111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
文号 | 浏览量 | 6 |
施甸县完成2016年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遏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保山市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6〕83号)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联合各乡镇卫生院协管员、各乡镇中心校分管领导于6月-9月组织对辖区20%学校共33所,其中县区小学1所、镇区小学1所、镇区初中2所、乡村小学29所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在学校传染病防治方面,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均制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晨检记录学校14个、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的学校14个、未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未每年实施学生健康体检、1所学校设立了卫生站、有专职校医1人、大部分寄宿制学校未建立校医室。饮用水卫生方面,多数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持有效健康证、1所城区小学饮用桶装水、少数学校饮用开水、多数学校为分散式供水且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均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情况方面,建立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管理制度、黑板照度符合卫生要求学校30所、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32所、灯管垂直黑板25所、使用控照式灯具28所、课桌面照度符合的学校31所。部分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和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宣传工作。多数学校课桌椅配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未使用可调式课桌椅。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情况:合格1所,不合格1所。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食饮具消毒、生活饮用水未进行监测、教室人均面积及课桌椅分配符合率不符合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部分学校对饮用水卫生防范意识差,部分供水设施未能定期清洗消毒,也未加盖上锁,未向卫生部门提出要求水质检验,对学生供应的桶装饮用水也未向厂方索取检验报告书;大部分未使用可调式课桌椅,或者捐赠了不会使用,课桌椅配备符合率低;由于全县学校严重缺乏专业校医,各学校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待落实到位;学生体检工作未能正常开展。针对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了33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加大了《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