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30/2016-0928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2 |
为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明确筹资任务及目标,推进全县新农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9月23日,施甸县在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会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光艳、县政协副主席蒋开焱,各乡(镇)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卫生院院长、合管办负责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中国人寿施甸支公司领导,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济康医院、维民医院、圣和医院负责人及新农合审核报账人员等10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筹资工作原则、筹资目标、筹资对象、筹资标准进行了明确。筹资对象为全县辖区内的农村户籍人口及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居民,外出打工、经商、上学的农村户籍人口及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居民,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就业地参加新农合。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150元/人,筹资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1月10日。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相互协作、严格筹资纪律。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抓住工作重点,创造良好的筹资环境。卫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财政、民政、残联、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主动承担相应任务,落实相应工作措施,共同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