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6-072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7 |
根据施甸县新农合2016年补偿政策要求,全县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政策,认真按政策开展好新农合补偿工作。
2016年全县参合300586人,参合率99.82%,按人均筹资540元的标准计算(个人筹资120元/年/人,中央、省级补助420元/年/人),全年筹资1.62亿元。
上半年共补偿567832人次,补偿8351.68万元,基金使用率51.45%。住院实际补偿比60.2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6%。其中:住院补偿28554人次,补偿7311.46万元;门诊补偿539278人次,补偿1040.22万元.
下半年将进一步做好基金监管,严格执行新农合补偿政策,确实保障参合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