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02_Z/2016-0701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2-15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十二五”期间,施甸县深化医改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市相关深化医改的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医改目标任务,较好的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末,全县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8%,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80%、70.7%、76.31%,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地区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43%和50%;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5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得以巩固和完善。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100%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同时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 2015年全县网采率达到92.51%。
三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共实施政府投资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余个,完成投资3000余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项目、县中医医院项目、县卫生监督所项目等重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相继投入使用。共配置更新各型各类医疗设备设施1万余台(件),其中:核磁共振成像系统一套,CT 1台,DR5台,为13个乡镇卫生院全部配齐了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及救护车辆,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县人民医院由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由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县累计设置民营医院3所,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12.44%,服务量占比达23.52%,多元办医格局初步形成。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所有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比例达92.3%,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比例达67.2%。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98%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5%以上。与“十一五”末相比,每千人口病床数由1.3张增至3.0张;每千人拥有医生数由0.7人增至1.0人。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由“十一五”末的15元提高到2015年的39.5元,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5.45%,0-6岁儿童管理率达89.00%,产前保健覆盖率达97.7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57%,住院分娩率达99.83%,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实现稳中有降,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处置及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五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按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同时,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促进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