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3-011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第一条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适时、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的内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主要事项处理、行政事务、监督检查及考评奖惩等。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类型分长期性公开内容、阶段性公开内容和临时性公开内容。
(一)长期性公开内容在每年的1至2月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上报备案。
(二)阶段性公开内容在每季度第二周前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上报备案。
(三)临时性公开内容在每月第一周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上报备案。
第四条 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将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有关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备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