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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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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5012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27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结合水利领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共111条;内容维护做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公开情况:水利领域11条、部门决算4条、部门预算3条、“三公”经费1条、绩效评价2条、办事指南1条、政策文件6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供水信息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3条、行政执法依据3条、行政执法职责1条、行政执法程序1条、行政执法人员1条、监督方式4条、“双随机、一公开”2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9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3条、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2条、领导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

(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共办理公众向县水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将下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压实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请示等特定文种、行文对象特殊的文件以及按规定应限制知悉范围的文件外,水务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文件信息均予以公开,做到公开行政、透明行政、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发挥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遵循及时、准确、合法、公开、保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公开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2024年以来发布的文件和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对外公开。对于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均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确保信息的长期可用性和可查询性。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水务局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沟通与了解。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县水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清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股室成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内外、上下双重监督机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检自查,查缺补漏,保证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按照《条例》和市政府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2280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科室参与度不足,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的情况。

    (二)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二是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有关政务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思维和意识,提高信息工作水平。从内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公开,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全面梳理已公开内容,对原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要求和有关规定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针对群众热切关注的事件,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水利领域信息。二是积极更新公开目录相关动态,及时发布水务局相关工作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限时办结、延时错时服务、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提高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施甸县水务局

202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