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3-021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文号 | 浏览量 | 51 |
施甸县水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以及县委县府依法治县工作等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总结2022年施甸县水务局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执法情况
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对全面推进水利法制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明确与细化,全面推进施甸水利法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流程,缩短办结时间、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优化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三定”职责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本部门行使的监督执法事项及省水利厅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梳理认领。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根本出发点,努力开创水务系统“依法治水”新局面,全面落实河长制,使我局的依法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贯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为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制定了《施甸县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审核监督办法》、《施甸县水务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施甸县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施甸县水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施甸县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施甸县水务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6个制度和清单。
(三)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梳理公布施甸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办事服务指南等行政审批程序和有关便民服务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共涉及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91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28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统筹制定了《2022年度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施水发〔2022〕41号),明确了2022年度水务局各股室要完成的抽查事项、抽查重点、抽查目标任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5项,跨部门监管抽查工作计划1项、配合人社局完成抽查1项。截止目前已完成抽查检查并录入完成。
我局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对河道管理、小(二)型以上水库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和城市供水工程管理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进行了全面巡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收到了很好的执法效果。
为加强我局法制建设,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府权力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府权力监督,我局聘请了云南旦阳律师事务所翟雪燕、吴林奎、陆海东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此举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解决各类水事矛盾纠纷及水行政执法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宣传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围绕“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资源、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制度,随时做好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等有关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水务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内容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领导班子集中学法1次,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月活动1次。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完成行政检查事项15项。行政检查事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开展案卷评查,2022年办理行政许可14件,各股室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行政许可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卷宗材料完整,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四是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2022年水务局涉及《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重大决策事项,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的合法性审查。
一年来,按照《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切实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全县水利事业快速发展。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召开班子会议布置落实,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上级安排布置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但我们在工作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群众水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虽然我们已经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法制宣传日”等机会,大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但是还有部分企业和群众法律意识或没有引起重视,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难度;
二是行政执法难。目前,由于社会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水务工作了解不够,执法工作又缺乏强制措施,使执法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到依法治水活动全过程。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公众敬法守法的法治意识。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水利领域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利秩序。
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创新高。
施甸县水务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