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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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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2-032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2-03-28
文号 浏览量 39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施甸县水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施甸县水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以法治县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认真组织学习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施治县办〔20201号、2号、3号等相关文件,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核心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县级水利行业监管工作体系,切实抓好我县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有效地推进依法治水的进程。   

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施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提醒函》,我单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并组织所涉的股室召开专题会议商量研究,针对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100+2项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逐项进行了分解落实。  

二、健全各项依法行政制度  

为加强水利领域的执法监督,使各股室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管理制度》,向全系统印发了“三项制度”,即《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同时制定了《水行政执法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施甸县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施甸县水行政执法办案制度》《依法行政约谈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为切实维护水事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截至目前我局涉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计14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91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28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责任事项合计 1062项、追责情形860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全部认领,并向社会公开公布。  

)法律顾问聘用情况  

为加强我局法制建设,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府权力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府权力监督,我局聘请了云南滇拓律师事务所徐荣华律师主任为我局的法律顾问,202111日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有效期至20231231日。此举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解决各类水事矛盾纠纷及水行政执法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在推进省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中,都将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有力加快水务系统法治建设的进程。  

由我局负责实施的水利项目都进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2019420日,国务院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91日起施行),并提出了一系列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新理念新制度新要求,我局始终践行《条例》的要求,严格的认真贯彻条例规则。  

(四)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主要结合前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结果以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最新情况,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我局始终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制度,随时做好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等有关工作。  

(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执法巡查。上半年,我局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对河道管理、小(二)型以上水库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和城市供水工程管理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进行了全面巡查。为加强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水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收到了很好的执法效果。各股室在开展执法巡查过程中,既分工又联动,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2、行政执法。  

一是勐波罗河越界采砂案。截止2021415日,施甸县水务局共接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涉水问题3件。投诉反映“去年以来,永德县某河砂开采公司在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李来村勐波罗河段越界采砂,毁坏十余亩基本农田,并导致河流改道,周边生态环境破坏,在县乡两级政府责令停工后,该公司仍继续频繁开采。”  

县水务局与自然资源局到现场调查勘察,发现永德瑞龙、永德昌德、永德昌红3家公司采砂的3个河道断面存在越界采砂行为;造成我县内陆滩涂11.07亩、河流水面4.11亩毁损,非基本农田;存在人为改变水流走向的情况,导致河滩被冲毁、河床被破坏现象,已严重威胁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乡段右岸的河堤约3.4公里。施甸县水务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联合永德县水务局依法立案查处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施甸县水务局对涉嫌越界采砂的两家砂石公司进行调查取证,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同时分别向两家公司负责采砂的主要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与此同时,永德县水务局对永德昌红砂石业有限公司已进行立案调查。后因涉及两县交界管辖问题,经两县共同协商,由永德县水务局作为处理交办案件的执法主体,施甸县水务局配合。目前,已对永德昌红公司处罚3万元、昌德公司处罚5万元和瑞龙公司处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三户涉案采砂企业完成河道清除砂石整改,恢复了河道行洪。对我县损坏的河堤正在组织施工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了市、县组织的验收。  

二是由旺镇石岩子采石场违法倾倒渣土案。举报投诉反应“由红公路(由旺镇至大秧田段)一家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并将采石废渣倾倒至施甸河,致使河水浑浊”的信访举报问题。2021425日,经我局调查人员初步核实,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施甸县由旺镇石岩子采石场涉嫌将生产后的渣土、成品砂沿施甸河由旺镇至大秧田段右岸堆积,部分渣土、成品砂沿右岸边坡滑落。当场向该采石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427日,施甸县水务局对该采石场进行了立案审批。2021428日向当事人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2021515日前清除所有堆积在施甸河右岸的渣土和成品砂,同时,调查人员对该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三是水土保持。我局对已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行政许可,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及许可台账,同时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信息上报系统全部录入工作。对已完工准备投产的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备案,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及验收台账。  

四是水保检查。我局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对水利部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及省水利厅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对照图斑坐标,逐一到现场改进行违法图斑确认的查处整改。  

(六)“清四乱”专项行动。  

过去一年,结合河长制工作,我局全面查清河库塘渠“四乱”问题,对发现的河湖塘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违法违规问题逐河逐湖(库)进行整治。一是依法依规对水利部暗访等发现的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县13个乡(镇)发现的河湖塘渠“乱占、乱堆、乱建、乱采”的违法违规问题逐河逐湖(库)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治销号,对个别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老、大、难”问题做到找问题、找措施、抓落实、抓整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七)顺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我局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顺利推进了随机抽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建立了水利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一年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任务7项;“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抽查工作完成1项,配合人社局完成跨部门监管抽查事项1项。同时,强化了结果运用,明确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全面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违法问题查处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上级安排布置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但我们在工作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群众水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虽然我们已经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法制宣传日”等机会,大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但是还有部分企业和群众法律意识或没有引起重视,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难度;  

二是行政执法难。目前,由于社会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水务工作了解不够,执法工作又缺乏强制措施,使执法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到依法治水活动全过程。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公众敬法守法的法治意识。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水利领域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利秩序。   

总之,我们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水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一定差距,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创新高。  

 

 

 

  施甸县水务局  

    2022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