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06_C/2018-02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文号 | 浏览量 | 39 |
中共施甸县水务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1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施甸县水务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施甸县水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县委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水务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中共施甸县水务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段涛同志为组长,3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党委委员,局属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以及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杨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党政办、财务等人员为成员,负责相关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委书记段涛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委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工程建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水利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水利事业更好发展;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五)强化责任,注重坚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局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整改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站位不高,把握不全,理解不深,工作停留在业务会议、文件层面,对本单位工作前瞻性、全局性研究不够深入,无具体工作措施和对策。
整改情况:坚持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开展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狠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持续跟进督导,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提早谋划“十四五”工作,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在水务系统落地生根。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在集体研究决策事项中坚持原则不够,不敢大胆发表个人意见。
整改情况:召开班子会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水务局管理制度汇编》和《水务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将讨论研究议题提交班子成员,上会时由分管领导提出需要研究解决内容,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组长逐一发表个人意见建议,主要领导最后表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一致决议,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实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实效性。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意识形态工作缺乏体制机制保障。全年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形成党委、班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意识形态的工作格局。二是思想引领意识不强。存在党的领导与业务发展“两张皮”的问题。三是精神文明建设重创建,轻管理。精神文明创建挂牌后没有专人管理,创建活动没有持续开展,没有塑造好水务部门的行业文化和集体荣誉感。四是舆论宣传推动作用不明显。在防汛期间,没有开展政策和警戒宣传来提升全民的水患意识和避灾能力;没有建立汛期安全舆论分析研判机制及舆情处置部门联动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开展净化网上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构建党委班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单位分工负责意识形态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以学习统一思想和行动,夯实思想基础。以党章党规、系列讲话、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为重点,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和每季度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三是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印发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四是积极推进常态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阵地管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介以及街天宣传,全面宣传水法、防洪法、水资源保护、河长制等法律和知识,提升全民的水法意识、水患意识和避灾能力,做到每年一次防汛演练。根据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要求,已经落实预警人员,但由于县财政困难,无法保证运行经费,下一步争取早日将预警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党的建设方面
1.活动流于形式。局党委有五个党支部,均未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缺少活动记录和相关图片资料;执行“三会一课”不严格;灌区党支部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务会议的情况,行政工作安排多,学习党务知识少的情况;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对组织学习活动内容不清楚、不了解,甚至“失忆”。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列出计划表、制定活动方案,实实在在开展好各项组织活动。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根据党委班子分工,坚持每月一次督促检查,将压力传导到位。定期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2.党的意识不强,未按规定交纳党费。执行“党费日”制度不严格,个别党支部存在提前交纳党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每月1日“党费日”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根据党委班子分工,采取经常性督促检查的方式,确保“党费日”制度的落实。
3.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规范。6名党员档案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遗失;1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仍在村社区未及时转接到本单位党组织。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涉及党员查找遗失档案,采取个人找、组织查的方式,尽早找回档案材料;二是安排专人、规范管理党员档案;三是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四是加强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知识文化教育,提升党性修养,法治意识和工作水平。
4.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考察推荐会议记录、工作痕迹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施甸县县直机关和乡镇股所级领导干部选任用暂行办法》,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委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二是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邀请纪委到会指导、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真正选好用好股所级干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力
⑴违规发放通讯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全面清理清查,核实所有违规发放资金;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清退资金115937.75元,全额上缴县财政;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四是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由党委班子讨论决定。
⑵违规虚报冒领差旅费。2016年11月28日,县水务局党委经过班子会讨论后,决定为部分未参加工程管理局的单位职工补助,经核实,为基本不下乡的干部职工8人发放补助27700元,以差旅费补助形式在2016年行政经费中报销。2015年8月-2016年11月期间,以下乡差旅费名义为1名驻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4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开展“不下乡的人员领取补助”情况清理清查,全面清退违规发放补助。2016年“基本不下乡的干部职工”共涉及11人,资金40650.00元,已全额上缴县财政。2015年8月-2016年11月期间,以下乡差旅费名义为1名驻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4000元,已全额清退上缴县财政;二是即时清退驻村干部领取的补助;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按《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扩大范围、重复发放评审费。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开展领取评审费清理清查工作,全面清退2016年1月1日以来领取的评审费;二是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凡是公职人员参加评审、论证、鉴定、评估、考核、检查、验收、咨询、资格(质)认定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报酬费用,一经发现和收到举报,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4)违规发放加班费。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开展发放加班费清理清查,2016年8月以来未发放加班费;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按《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⑸私车公用发放燃油补助。工程施工期间,为2名驻场人员发放燃油费补助,每人每月100元,以交通补助形式在工程项目经费中报销;以下乡补助名义为1名驻村干部发放燃油补助,每月100元,以交通补助形式在工程项目经费中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开展清理清查,全面清退燃油补助。为3名驻场人员发放燃油费补助共计2000元,已全额清退原渠道返回项目资金账户;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按《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⑴资金账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资金使用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五人会签”制度,部分财务支出发票报账要素不全,拨付凭证缺少附件清单、审批手续、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等要件。部分大额拨款单据未由单位法人审核签字就拨款,小二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和工会经费存在多人签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清理清查账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严格按照“五人会签”制度及项目法人责任制会签,切实规范财务管理;二是针对“部分财务支出发票报账要素不全,拨付凭证缺少附件清单、审批手续、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等要件”的问题即时完善相关要件;三是严格财经纪律,规范相关报销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
⑵多人违规借用公款。在2012年至2017年期间,县水务局共有36人次借用公款的情况,其中领导班子成员3人5次、其他干部31人次,借款额度最高15万元,最低8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核实有无借款人员;二是即日起所有公务活动,不允许借用现金,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
⑶“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县水务局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存在差距,主体责任内容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实,工作重安排、轻检查、轻落实,没有建立有效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压力向下延伸传导不够。二是干部教育监管乏力,二级单位管理宽松软。县水务局对县自来水公司监管缺乏,工作指导联系,缺乏监管防控措施,主动作为不够,导致自来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群众诉求多,工作严重滞后,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坚决整改,把“两个责任”整改落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人,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和传导压力,确保工作逐一落实;三是加强干部教育与管理,坚持抓早抓小,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四是针对自来水公司,在原有公司制度基础上,进行梳理,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⑷项目资金等廉洁风险突出。一是项目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大。县水务局在实施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中,根据项目成立工程管理局负责项目实施,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工程管理局法人,法人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实行项目资金签批,项目资金监管存在财务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情况,导致项目资金管理比较混乱;县水务局在红谷田水库和小二型水库工程项目建设中未严格执行《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存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情况,多人外出一人一间情况突出;小二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存在多人签批情况;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大额拨付凭证缺少审批手续、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等要件,部分大额拨款单据未由单位法人审核签字就拨款,旧寨水库费用报销单据基本没有领导签字;工程项目经费中存在大额副食发票无附件清单、无经办人、无证明人等情况。二是县水务局机关日常管理方面存在潜在的廉政风险。县水务局机关办公室网络费、座机费在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费中列支报销;县水务局机关伙食团管理不规范,伙食团经费开支未纳入机关财务预算管理和监管范围,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法人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运行;二是严格执行《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今后出现任何超标、违规现象,坚决严肃处理,超标部分由个人承当;三是针对“红谷田水库、小二型水库工程、旧寨水库管理局”存在问题,全面清理清查,超标、无附件清单、无经办人、无证明人等问题即时查明原因,迅速整改;四是加强机关管理,全面清理网络、座机费问题,统一纳入办公经费列支;五是全面规范机关伙食团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伙食团账务。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工作对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水利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内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整改,确保成效。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落实责任,营造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等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水利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三)聚焦中心,认真履职。一是围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以农业节水灌溉为重点,抓好农田水利建设;二是围绕安全度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确保汛期安全度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三是围绕扶贫攻坚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为重点,抓好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确保脱贫目标同步完成;四是围绕体制机制建设,以河长制为重点,抓好河长制推行。
(四)巩固成果,构建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水利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水利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施甸县水务局;电话0875—8121338;电子邮箱ynsdswj@yeah.net。
中共施甸县水务局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