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12-x-06_C/2017-1208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2-08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水务局2017年五公开机制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的报告

水务局2017年五公开机制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的报告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59号)文件要求,我认真贯彻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我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不断细化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逐步拓宽基层公开渠道,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信息,真正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便于公众知晓、参与和监督。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按照公文发布程序,拟定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属于政策性文件但拟不公开的,在文件报批同时要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上报的发文请示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可予以退文处理。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逐步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审议不涉密的重大方案和重大决策以及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提出议题的部门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

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动态更新。根据规定下列信息应主动公开:1.水务局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对外办事窗口或来访接待窗口、办公时间;2.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部门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实施情况;4.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公开群众需要的部门信息,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有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兴媒体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屏等形式,直观明了的公开部门信息,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部门信息。 

                           施甸县水务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