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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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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0-3-/2021-022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1-02-21
文号 浏览量 46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实施方案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为切实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规与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局领导高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安排部署,期间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了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制度化常态化。三是统筹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依法治县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我县2020年法治督查工作计划,开展农业农村系统自检自查并配合开展相关督查工作,并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年内党组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组织开展党组书记局长按要求述法,并要求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述法活动;积极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全年共报送6条依法治县信息。四是按要求开展“七五普法”验收相关工作。

(二)坚持科学立法,守法、普法协调推进

一是20198月新的《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订,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权发生改变,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施甸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的各部门联审联管的职能职责。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六月安全月、“宪法宣传周”、农业科技下乡等契机,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农机安全、渔业、植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活动。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农业农村系统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和专题法治培训,一年来举办官方兽医执法培训140人,农药经营管理培训班1120人;四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周一集中学习30余次,理论知识测试1利用微信短信群、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平台认真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共组织167参加在线学法。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参与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此外,还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

1.依法治农全面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其中专项执法检查2次,常规检查14出动执法车辆2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96个次,种子标签标注品种107个,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检查118个,发出责令限期整改经营行为通知28份,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样品32个。二是扎实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规范农药的经营行为。专项开展市场检查35次,其中专项检查8次,检查农药经营户127户,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辆次;常规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96户次,检查农药使用单位46户次,查处问题20起,吊销证照1期,抽检农药634个,农药标签抽查115个。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1次,送检3个样品。全县登记农药经营资质合格证人数271人,受理申请农药经营许可办理156户,经实地核查并整改完善合格128,已颁证127户、合法农药经营门店140个。三是扎实开展产地检疫,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2020年完成生猪检疫71.34万头,牛0.21万头,家禽5.97万羽;完成生猪贩运主体登记183户,畜禽运输车辆备案523辆,签订《动物贩运承诺书》472份;共开展外省引进动物落地监管13/次,牛331头,猪500头;监督外调仔猪采血检测24次,涉及调运仔猪15898头,共出动监管人员160人次,车辆47车次;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共31472头,检疫出病害猪8头(881KG),全部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开展专项行动整治4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鲜肉市场30个次,立案查处生猪屠宰案件1件。四是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3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签订《依法依规经营兽药承诺书》37份、签订《依法依规经营饲料承诺书》121份。五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治,确保畜产品安全。全年共开展巡查90次,出动车辆9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六是强化依法管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2020年共办理违法案件12件,已结案10件,未结案2件,其中畜牧案件1件,动物卫生案件7件,处罚款70840元,违法所得9500元,小计80340元;假劣兽药案件2件,没收违法所得1297.5元,没收假劣兽药50盒另4支,罚款4150元,小计5447.5元,没收假劣兽药50盒另4支。七是加强渔政执法,促进渔业发展。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违规渔具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开展安全检查、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渔业资源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2020年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30车次,出动人数120人次,没收触鱼器2台(套),清除地笼5张,签订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书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共计35份,发放《渔业法》等宣传资料1500多份。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一年来,完成村内道路硬化92.14万平方米,污水治理48件,无害化卫生公厕改建26座、户厕改建406座,实施垃圾分类试点55个自然村、购买垃圾分类设备“一桶两筐”1930套、垃圾箱(池)32个。完成总投资1亿元,其中财政涉农补助资金7070万元、群众自筹2930万元,覆盖贫困村65个,受益农户4000户、人口16531人,其中受益贫困户1504户、人口6605人。全面补齐了未达Ⅰ档标准村庄的基础设施短板。

3.农业保险顺利推进。种植业保险落实18.86万亩,投保能繁母牛19114头,能繁母猪56069头,育肥猪18.7096万头。

4.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15万亩,投资1387.0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387.07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12万亩,总投资1404.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351.54万元,地方投资52.94万元。

5.承包土地确权颁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区”划定工作基本结束。一是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全县完成137个行政村、1623个村民小组、72809户的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登记确权耕地522934宗,调查登记承包地面积834755.85亩;签订土地承包合同72809份,合同签订率达100%;完成全县各村组集体土地确认面积共计26615.78亩;二是完成清产核资2036个单位,登记集体资产总额25.84亿元;认定集体经济组织7.8332.48万人,完成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单位171个,量化经营性资产13569.14万元,以份额方式量化资源性资产3.55万亩,设置股权45.36万股;三是“两区”划定工作已完成。全县13个乡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总的划定面积为323144.12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269626.76,即水稻80704.62亩、玉米173827.09和小麦15095.05,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53517.36,即油菜12058.28亩和甘41459.08

6.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全县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638个,农产品加工产值预计完成46.9亿元。

7.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到位。全县动物疫病整村推进开展面达100%。春秋两季累计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生猪“321”免疫65万头、牛口蹄疫二价苗免疫10万头、羊口蹄疫二价苗免疫5.6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125万羽、小反刍兽疫免疫4.14万只;猪、牛、羊、禽免疫密度分别为90.64%90.35%90.81%90.45%

8.落实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严格执行疫情、测温,在单位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卡点,安排专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扫码测温。同时派出9名工作人员到链子桥、仁和等疫情防控的前线提供服务。

(四)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施甸县农业农村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挂牌成立了施甸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锁定编制20名。改革中,加强与县委编办、人社部门沟通,并积极配合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性质、编制核定、单位级别、领导职数、人员来源等,全面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锁定等工作。并按照《保山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推进好相关工作,争取按时完成改革相关任务。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五)立信访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对外公开投诉电话、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注重在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加强网办信访事项回复效率和质量,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

我县农业农村系统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慢,市县级均未按保办字(〔2019101号)文件精神完成推进工作;二是法治建设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设备和人员力量薄弱,执法经费没有纳入各级部门预算,执法保障不到位。因受经费制约,县级没有组织执法能力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数量也少,全县农业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1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意见建议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与编办、人社、组织、财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按保办字〔201910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三是突出农业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涉农法规宣传,着力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监测、动植物疫病预警防控、渔业、农机、农民减负等综合执法,严肃查处涉农违规行为,打击违法行为,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1220


附件【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盖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