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3-101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
文号 | 浏览量 | 47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请各科室、站所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科室传达;二是搞好相关科室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相关科室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办公室及时收集、校对后上报。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做好申请公开和不能公开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
5、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6、各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各科室送交的政府信息予以审核,无误后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