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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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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5-8-/2021-0204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交通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1-02-04
文号 浏览量 28
主题词 交通
中共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0824日至20209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11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交通运输局党组对上一轮巡察组提出重业务、轻党务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中写明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查阅交通局20172018年的会议和学习材料,未发现有这方面的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利用周勤会议,以局班子成员为主,于1116日认真带领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二是我局于119日周勤会上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党组1218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会议,邀请县委宣讲团杨朝芳讲师到会开展宣讲,之后局领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为主题,做了理论中心组发言,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回顾了“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阐述谋划“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思路、目标等,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将抓住交通强国、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结合施甸交通发展现状和经济建设需求,认真谋划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点项目,形成更高水平的县内畅通、县域互联互通、覆盖面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的安全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主动推动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  

1.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未全额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经与县政府及财政多方沟通协调,20201112日财政已下达危桥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  

2.对非法运营车辆治理力度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的原则,联合运管、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对旅游、客运、维修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不按规定经营行为,重点是开展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黑车”。深入开展“城市之光”等非法营运车辆调查摸排,对非法营运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事件,采取分片与分线、定点与流动、错时与错峰、例行巡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打击力度。多渠道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查扣一辆处理一辆。依法依规整治在县城客运站周边等客流集散地的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现象。二是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建立联防联动治理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等违规经营行为,精准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宰客、乱收费、服务态度差等违法违规经营等乱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符合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的出租汽车运输服务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三是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经营车辆、协助查处非法违法营运案件,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工作原则,受理12328投诉举报转办及日常电话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和处理结果回复工作。截至目前,受理12328投诉举报转办为9件,已全部办结。四是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疏堵结合、健全机制”的原则,运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联合,不定时、不定点开展打击非法客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案件移交机制。自202061日开展整治活动以来,我县共查处非法营运10起,罚款68000元整。  

3.在项目建设中,协调沟通、督促落实力度不够,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一是争取资金拨付。我局已于1119日从县上争取涉农资金拨付施羊公路、施卡公路、施平公路争取467.56万元拨付施羊公路中标单位,施甸至卡争取955万元涉农资金,其中455万元到施卡公路中标单位500万元拨付施平公路中标单位同时已与中标单位达成共识,加快复工进度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二是加快项目进度。为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工,2020122日我局向保山市交投公司下发《关于加快进场施工的函》(施交函〔202020号),同时于124日召集保山市交投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到县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就市交通公司中标项目进度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要求市交投公司加快施平公路、施羊公路、施卡公路、江防抗战遗址红色旅游公路的进度,对于姚关至善州林场公路、旧城至善州林场公路,及时派专人对尽快签订施工等合同。三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施甸县杨家桥至太和公路,截至202012月底,已完成路基处理片石垫层67317立方米,浇筑边沟基础3868米,浇筑边沟3442米,挡土墙1269立方米。施甸至卡斯河公路路面改造项目,截至202012月底,施卡线完成挖方509597m³、填方50160m³、弃方超运750000方公里、碎石场备料16000m³、上挡土墙9173m³、下挡墙10730m³、拦砂坝1286m³、边沟5852m³,涵洞44道,铺级配碎石106781㎡,混凝土路面16000m³。施甸县施甸至平地公路县城至麻艾山段路面改造工程,截至202012月底,县城至麻艾山段完成挖土方3.0万立方米,挖石方3.2万立方米,软基换填片石4.3万立方米,片石混凝土挡土墙1050立方米,片石混凝土边沟浇筑16.5km6930m3),路缘石浇筑16.2km(3159m3)施甸县善洲林场至瞭望台至旧城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截至202012月底,项目招标已结束。姚关至善洲林场红色旅游公路,截至202012月底,项目已开工建设。抗战江防遗址红色旅游公路,截至202012月底,已完成路基开挖8.5公里  

三、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不清楚本部门大额资金支出的数额是多少,在和交通运输局的班子成员谈话中发现,班子成员对于局内大额资金支出的数额不清楚。  

整改情况已整改。于20201112日,召开班子会议学习《施甸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并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施甸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掌握三重一大的范围、程序等,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四、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  

1.党费收缴登记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局党组要求两个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党员日常规范规定,严格记录党费收缴情况,使之规范化两个支部的党务人员认真查阅《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及时完善党费收缴登记  

2.地方公路段党支部2018年支部手册中,无党员花名册,在党费收缴名册中党员共计17人,无杨某某的名字。在《党员处分情况登记表》中记录有2018314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杨明辉的处分情况,同意对杨某某开除党籍的20人,与实际党员人数不符,查阅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没有相应开除杨明某某籍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学习相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增强业务能力;二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当时实际情况,补齐缺失记录及会议记录。  

3.党员积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局党组要求两个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党员日常规范规定,认真开展党员积分评定,使之规范化两个支部的党务人员认真查阅《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按照规定完善20181-12月支委会初评党员积分,1-12月每季度党员大会积分评定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个人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已整改。涉及的具体人员认真反思,重新撰写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2.不按照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深入研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结合,并补齐相关党员纪实表。  

六、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  

1.多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111724日收缴涉及人员回多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720元,并于129日将该资金缴入县财政;二是严格执行出差费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严格审核。  

2.同城接待。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201217日经办人已退回同城接待费用430元,二是该资金已于20201218日上缴县财政  

3.违规发放交通和通讯费。2016年度发放老干党支部支委委员交通、通讯费  

整改情况根据保组发20157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的“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交通和通讯补贴标准,将保组发20079号文件规定的每月1030元的交通和通讯补贴标准提高到3050元”文件精神,施甸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发放老干党支部支委委员交通、通讯费1080不属于违规发放,不需整改  

七、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意识薄弱  

1.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入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由商家补开商品销货清单,载明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等必要内容,并加盖公章;二是严格执行各种财经制度,财务人员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规范报销各种费用。  

2.凑票报销接待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规范财务管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对涉及的问题积极整改。  

3.接待附件不齐,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将接待方案装订在凭证后面;二是按规定认真填写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规范接待费报销附件  

4.借款逾期未收回。2018822日,施甸县交通局借款200000元给公路段,合同期限为1年,到期时间为2019821日,至今未还款。  

整改情况已整改。由于目前县财政未配套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公路管理段无能力归还200000元借款,已于地方公路段续签借款合同至2021731日。  

5.违规报销费用。201961日至2020529日,违规列支高速公路指挥部车辆云MH1975的洗车费2100元(70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1127高速公路协调指挥部归还洗车费2100  

6.无竣工验收报告退工程质保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将保交基建201857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发施甸县2017年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附在2018113号凭证后面;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要求附上各种附件  

(八)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无会议记录,凭空产生会议纪要,作为财务报销附件  

在查阅交通运输局2018年以来财务资料和班子会议记录时发现,交通运输局作为财务报销的部分附件是会议纪要无原始班子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再次核对财务资料和班子会议记录,并逐一完善相关记录。  

九、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1.未收取工会会员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施甸县交通运输局于2020921日召开局班子会议,对补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工会会员费进行了研究,最后由工会主席及时足额收取全局工会会员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工会会员费,并于20201020日将补交的会费上缴到局财务室,20201021日,财务室将补交的会费缴存至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工会委员会专户;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工会主席及时足额收取全局工会会员2018年工会会员费二是利用周勤会,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在以后工作中,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每年工会会员向局机关工会组织、地方段工会组织缴纳会费;三是再次组织工会会员认真学习《工会法》及传达上级工会相关精神,巩固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四是地方段对2018年未收取的工会会员费进行补收。  

2.不按规定制定工会活动方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工会委员会及时补充完善了活动方案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工会委员会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根据班子会议决议进行完善了活动方案二是再次认真学习《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特别是针对通知中的第二十一条,要求今后举办活动时,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及预算,经班子研究通过后执行,做到“开展活动前有预算,活动中有控制,活动结束后有决算”,严格各项开支审批。  

3.超范围开支工会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二是补齐修改活动方案。  

十、政企不分,管理混乱  

1.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学习,加强监管。二是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统一调配使用。  

2.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正在开展现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人辞去地方段段长、公路勘测所所长职务相关事宜,正在办理调入一名事业人员相关事宜,并经过考察研究,计划新调入人员暂时主持地方段的工作。  

3.地方公路段和通正公司的法人都是杨某某,地方公路段和通正公司所签订的道路维护合同,造成承包方法人和发包方法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正在开展现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人辞去地方段段长、公路勘测所所长职务相关事宜,正在办理调入一名事业人员相关事宜,并经过考察研究,计划新调入人员暂时主持地方段的工作。  

十一、长期借调地方公路段工作人员  

县交通局违反《关于严格控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规范借调行为的通知》(施人社联〔20179号)文件精神,长期借调地方公路段的5人到交通局工作,未能提供相关借调手续。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正在办理借调人员工作移交等相关工作。  

十二、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  

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内容与车辆使用日志不符,此类情况较为常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再次核对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内容与车辆使用日志,并进行完善。  

十三、消极被动、执行不力  

地方公路段在20078月至20099月间,将收取的房屋出租金、机械租赁费、管理费等设置账外账,其中发放各种补助支付餐费。2010年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关于收缴地方公路管理段小金库结余资金及发放补助款的决定》(施纪〔20109号)文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地方公路段进行处理,文件要求公路段将结余资金和补助款收缴入县财政。公路段当时用公用经费一次性进行交纳,未向个人收缴发放的各种补助,直到2019年,杨某某任地方公路段段长,发现了该问题并逐一联系收缴该笔资金,截至目前,仍然有部分资金没有收齐。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逐一通知涉及的干部职工补交齐未收缴资金,目前还未补交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1801;电子邮箱:shidianjt@163.com  

  

  

  

中共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