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5-8-/2019-1231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0-16 |
文号 | 浏览量 | 5 |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坚持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修订了《施甸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交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交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交通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2.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施孟公路过境线东侧,联系电话:0875-8121801。开放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本机关还将选择以下形式公开:1.通过挂墙公开栏架等方式公开;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3.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 登入施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从通知公告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 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施孟公路过境线东侧,
联系电话:0875-8121801
邮政编码:678200
电子邮箱shidianjt@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投诉或者向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应予以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875-8121801
电子邮箱: shidianjt@163.com
地 址: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6782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