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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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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20240418-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4-04-18
文号 浏览量 636
主题词 其他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须知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须知

1 什么贷款

1什么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贷款产品。主要是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执行市场报价利率(LPR)、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 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什么特点?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手续简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二是成本低,执行市场报价利率(LPR),享受财政适当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   

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用途是什么?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只能用于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或生产经营,增加收入。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禁止用于哪些方面?违规贷款和用款的后果是什么?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个严禁”:一是严禁贷款资金用于存款获息、看病、建房、上学、嫁娶、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支出;二是严禁冒名借贷、存款获息、户贷企用、入股分红、套取财政贴息资金和信贷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况。如发现违规行为,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和承贷银行将依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收回贷款户贷款资本金和贴息资金

2.怎么贷款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2)什么人能获得贷款?贷款有哪些具体政策?

一是已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二是按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应贷尽贷”政策要求,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要始终精确瞄准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切实满足农户贷款需求。三是对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要及时予以支持。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贷人,承贷银行要做好授信条件解释工作。四是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按原合同贷款利率和财政贴息政策执行。未办理过续贷或展期的,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3需要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得到贷款?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照政策宣传、农户申请、村审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复审、银行审定”步法办理流程即:按照“政策宣传到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提出申请→村级组织初审→乡镇及承贷金融机构审核并实地调查→县乡村振兴局复核审批→承贷金融机构审定并按相关信贷政策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发放贷款。

    4对带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发展或就业的企业,可以直接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吗?

不可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只针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  

3、怎么偿还

1如何确保贷款回收?

 承贷金融机构要在贷款到期日60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对逾期的贷款,贷款发放银行和村级组织采取公示、到户等方式,催促逾期贷款户偿还贷款本(息)。

    2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款偿还可否有宽限期?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家庭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偿还时,要提前书面申请,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程序申报,凡符合办理续贷、展期和追加贷款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都要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并继续执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3财政资金怎样贴息?

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统一执行按季贴息,即:各乡镇在承贷银行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到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报账提出贴息需求→县乡村振兴局收到贴息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对贴息数据进行审核校对→县财政局收到县乡村振兴局贴息需求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到户。

    4)贷款人不偿还贷款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偿还贷款,主要有五种后果: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太平镇业务咨询人员:杨 伟           电话:13887839456

施甸农商行太平支行咨询人员:李颂堂  电话:13987514680

水长乡业务咨询人员:伍文韬          电话:18487119772      

施甸农商行水长支行咨询人员:李玉关  电话:13398759249

由旺镇业务咨询人员:杨仙翠           电话:15925599789

施甸农商行由旺支行咨询人员:蒋从兆  电话:15087509513

老麦乡业务咨询人员:宋            电话:18288565886

施甸农商行老麦支行咨询人员:段从飞     电话:13887828818

仁和镇业务咨询人员:王            电话:18314560491

施甸农商行仁和支行咨询人员:何光麟     电话:15287587058

施甸农商行保场支行咨询人员:段晓明  电话:15987511926

甸阳镇业务咨询人员:杨            电话:13577547767

施甸农商行城郊支行咨询人员:杨仙美  电话:13529549079

木老元乡业务咨询人员:张光强        电话:14787807627

施甸农商行文武支行咨询人员:李国增     电话:13987589862

何元乡业务咨询人员:赵             电话:18788002517

施甸农商行何元支行咨询人员:梅凯强   电话:15025053373

姚关镇业务咨询人员:张             电话:18314526075

施甸农商行姚关支行咨询人员:敖     电话:13908755353

万兴乡业务咨询人员:杨真永           电话:15393856610

施甸农商行万兴支行咨询人员:李林峰   电话:18987515257

摆榔乡业务咨询人员:林远鹏           电话:18013975385

施甸农商行摆榔支行咨询人员:敖     电话:13908755353旧城乡业务咨询人员:李承忠           电话:18725082663

施甸农商行旧城支行咨询人员:赵绍楠   电话:15287589823

酒房乡业务咨询人员:姜兴娇           电话:15925010952

施甸农商行酒房支行咨询人员:张国平   电话:13987517211

县乡村振兴局业务咨询人员:张应超     电话:13887801208

施甸农商行业务咨询人员:王文贵       电话:1398751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