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1-030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县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施甸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施甸县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排查扫黑除恶线索,抓好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持续稳定。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按照《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普法计划,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七五”普法培训,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利用施甸街天、流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燃气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开展“法宣在线 ”网上学法,在网人员62人,人均在线学习平均分4000分以上。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对保留和整合后的报建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实行“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经过梳理,我局行政职权共计6类、428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39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2项、其它行政职权7项。
三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2020年我局做出行政处罚19件,行政处罚金额25100元;行政许可308件,其中,施工许可16件,燃气经营许可12件,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12件,商品房预售许可4件,户外广告138件,占地经营96件,占道施工和占道挖掘30件。
四是狠抓群众信访速办速复工作。密切注意有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舆情,不断拓宽信访渠道,确保随时接待上访群众、快速受理群众诉求、依法解决群众问题,及时关注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来信等,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给网友营造一个简单、便捷,温馨的网络诉求平台,提升引导舆论的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公开信息,让谣言止于公开。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花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实施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0年从信访系统、政府门户网站、12345平台共接到信访件60件,现已全部办复,办复率为100%。
六是抓牢抓实扫黑除恶工作: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当作全局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加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
七是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八是突出排查重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一是在建筑市场领域,恶势力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等;二是在房地产建设领域,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自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三是在村镇建设管理方面,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四是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九是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共施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裸露垃圾消除行动。县城清扫保洁实现市场化运营,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县城垃圾均拉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处理率达100%。清扫保洁日清扫范围78.49万平方米,对市政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70%以上,每天清扫面积约51万平方米以上,本年度垃圾进场量为34250吨以上。2020年全县共清理裸露垃圾310点位(处),约13470.08吨(其中:清理城郊结合部裸露垃圾52处6507.5吨、乡镇裸露垃圾120处179.98吨、全县公路沿线裸露垃圾138处2.8吨;清理县城内生活垃圾5170吨;清理乡镇生活垃圾1609.8吨),出动人员9563人,挖掘机12台、装载机14台、拖拉机1辆、洒水车1辆、扫地车2辆、洗扫车1辆(频次)、冲洗车2辆(频次)、压缩车3辆(频次)、垃圾运输车92辆(频次)、工程车37辆、钩臂车7辆(频次)、电动三轮保洁车92辆(频次)、抽书泵1台等,投入经费总计206.55万元。二是开展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改造学校旱厕18座,全县共224座校园厕所已全部达到卫生厕标准,城市公厕38座已实现“三有三无”,所有公厕,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改造行政村旱厕138座、无害化率达100%。保洁工作有专人负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三是开展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全县洗手设施规划建设731座,其中:学校579座(新建521座、改造58座)、医疗机构62座、集贸市场9座、公园广场新建25座、客运站12座(新建2座、改造10座)、旅游景区17个(新建10座、改造7座),公路沿线加油站、城镇建成区加油站新建3座,室内公共场所22座(改造餐馆22座)。四是加强环卫行业的监督管理。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点19个。向县城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箱摆放点、热解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各类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进入垃圾中转站的所有车辆及医院隔离区周边等进行严格消毒杀菌作业。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每日三次大冲洗。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对县城内406套果皮箱,每日进行清洗及消毒,对1607个漏水板每日进行消毒,对县城内90个箱体,22个公共箱体点位、22个箱体点位每日进行消毒、31个桶点位进行消毒、对24辆机动车辆进行消毒、清扫保洁员对69辆三轮电动车进行消毒。在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发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通告和倡议书,开设“城市曝光台”,对身边的环境管理问题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曝光频率每星期2次,共15期,曝光问题整改率达100%。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扫黑除恶斗争方面。一是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二)燃气安全方面。一是部分燃气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未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未经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考核合格证的情况。二是部分经营门市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仓库的配建、布置和堆放不符合要求,个别仓库有脏、乱、差现象。三是燃气进家入户工作仍然存在差距。虽然七零七至县城门站的主管网已铺设完毕,县城也敷设了一部分管网,但要实现家家户户用上天然气,公司仍有许多的工作要做。
(三)住建部门相比于其他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多,工作业务量较大,执法人员少,加之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于无编制、无经费、无执法资格“三无”工作局面,工作推进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2021年“八五”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远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大胆开展工作。深入摸排,掌握线索,按照施甸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通知》要求,充分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综合执法局等行业股室,重点围建筑、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智能化管理、社会化管理,把执行规划贯穿城市管理的始终,形成“精致、细致、深入、规范”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将“智慧城市”理念引入城市管理,充分应用科技、信息手段,建立网格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借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呼吁全社会人人都是城市的主人,人人都是城市的管理者、实践者、受益者。按照市人大颁布实施的《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占道经营、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管理,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疾、难症,打造干净、宜居、特色新县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