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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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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4-x-/2020-1204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0-12-04
文号 浏览量 19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安全保障5年工作总结

施甸县住建局住房安全有保障5年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

         

脱贫攻坚以来施甸县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政策导向,精准聚焦4类重点对象”,细化分解责任,精心编制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竭尽全力为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安全住房问题,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确保脱贫攻坚取实绩实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施甸县2015-2020年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14557户,投入补助资金23205.31元。其中:2015年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350户,投入补助资金7427.9万元;2016年实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40户,投入补助资金1356.33万元;2017年实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1600户,投入补助资金3839.78万元;2018年实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328户,投入补助资金721.6万元;2019-2020年实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2216户,投入补助资金4875.2万元,非4类重点对象3323户,投入补助资金4984.5万元2019年同时实施完成未达“遮风避雨”4615户,投入补助资金1384.5万元。

截至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完工入住,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1606户、91314人的住房保障基本使用功能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住房安全有保障得到有效落实,达到脱贫退出标准。为了使住房安全有保障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根据国家、省和市的要求,于20206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1606户的住房安全有保障开展实地核验工作,于630日止完成了核验工作,经过实地核验和信息系统的比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1606户的住房安全均得以保障,同时也达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摸底,核实存量危房,做到“不漏一户”。脱贫攻坚以来县住建局组建了农村危房改造专家队伍,对象全县农村住房进行全面的排查认定,逐乡逐村逐户进行数据比依据专家认定危房结果进一步核实危房存量并完善系统数据做到识别对象精准,分类造册管理,使危房户不重不漏。

(二)出台方案,明确包保责任,做到“标准统一”。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中部门职责,一是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长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指挥部。是出台施甸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危房认定程序、建设程序改造标准和补助标准等政策措施。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具体明确了县级领导分片亲自抓、乡镇主要领导专门抓、挂村领导具体抓,层层夯实工作责任。三是县住建局还制定了部门工作任务方案,明确局领导班成员分片负责和股室(站所)分乡镇包保责任,做到全局总动员,人人都参与,股室(站所)和工作人员对应各自的任务区域负责组织CD级危房核实认定、实施改造进度,改造质量安全改造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扎实开展政策技术标准再培训,不定期地召开项目推进会。按上级要求住建局及时组织开展全县业务培训工作,包保责任股室深入乡镇进行再培训,从业人员累计培训约2550人次。保证基层农村危房改造业务人员、农村工匠等及时掌握新的技术标准,严格按“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原则,规范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定期地召开全县、全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通报存在问题、布置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全程跟踪,落实“五个基本”,达到“安全稳固”全面落实“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为了改造质量安全有保证,制定下发了《施甸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实行质量安全检查全覆盖,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过程管控、竣工验收、事后总结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指挥部积极与住建局、乡镇无缝对接,督促专家技术人员不定期到乡、到户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检查,形成有问题现场交办,有困难现场解决的齐抓共管氛围,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展。

()强化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在政府门户网发布“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发放《口袋书》、发放宣传单、悬挂政策宣传图板、入户座谈、下发政策解读文件、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挂标识牌贴挂工作,提高广大农户对危改政策的知晓率。同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两公示制度,改造前改造对象的公示,改造后补助资金兑付公示,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切实保障贫困群众享受国家扶贫政策。

    三、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成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查缺补漏做好下一步“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全部“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精准识别对象,及时录入系统。继续紧紧围绕4类重点对象”的动态管理情况,加强与扶贫、民政和残联等部沟通对接,定期开展联席、会商会议,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分析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及时全面对“4类重点对象”的新增动态进行精准识别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是科学规范认定,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农村危房认定标准和政策规定,参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2018》认定技术要求,对“4类重点对象”动态新增人员或家庭,及时组织专家队伍实地科学开展房屋危险性认定,全面掌握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对经认定属于CD级危房或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严重损坏的对象,按照农村抗震改造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一户一方案”的改造要求,发生一户改造一户,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实现“4类重点对象”危房100%实施改造,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工作目标,同时统一做好住房安全认定和住房安全标识牌挂贴等工作;加大修缮加固技术推广和拆除重建房屋面积的控制力度,防止贫困群众因建房举债致贫、返贫的风险;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农村住房“一户一宅”的规定,做到建新拆危的要求。

三是加强改造监管,确保质量达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继续压实县住建局股室包保乡镇责任,要求实行质量安全检查全覆盖,严格执行过程管控、竣工验收、事后总结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县住建局不定期组织技术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到户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达标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