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19-030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3-06 |
文号 | 浏览量 | 5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3300000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出国出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草拟城镇住房、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定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3.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标准体系责任。5.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7.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8.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参与城市开发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对全县城建法律法规监察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档案及管线数据采集入库更新和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10.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指导全县规划的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查报批,制定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11.对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城镇减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12.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等。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9个股所级机构。分别为1.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2.城乡建设管理股。3.房地产管理股。4.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5.建筑和抗震防震股。6.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股。7.标准定额管理股。8.科教法规股。9.城乡规划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施甸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900套/户改造任务。
2.继续搞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2433户任务数。
3.全力配合县委政府搞好城市建设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0。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租用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1.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3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1.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1.86万元(本级财力631.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31.8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3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12城乡社区支出538.53万元,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229.75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8.78万元。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3万元,具体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33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301工资福利支出57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44万元,同比下降-56.4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办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00元,同比增加0.0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2019年部门预算4.77万元,比2018年公务接待费部门预算支出12.80万元,减少8.03万元,增减率-62.73%。减少的原因: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按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不允许同城接待、接待3.公务接待费2019年部门预算4.77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部门预算支出12.80万元,减少8.03万元,增减率-62.73%。减少的原因: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按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不允许同城接待、接待要有公文、接洽函等,2019年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4.7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适用的一切公务活动开支要有公文、接洽函等,2019年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4.7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适用的一切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安排2019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9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0万元,减少5.41万元,增减率-49.18%,减少的原因:核定住建局公务用车编制是2辆,2019年住建局实有公务用车暂无,因原来使用的公务用车户口没落于本单位,不符合规定,被县公车管理机构办公室调入县公车平台,本单位要使用车辆必须到公车平台进行审请;2019年也不给指标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631.86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633.37万,减少1.51万元,增减率-0.23%,减少的原因是事业在职人员调到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3人、行政事业各退休1人、招考录用公务员1人。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631.86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633.37万元,减少1.51万元,增减率-0.23%,减少的原因:2019年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与2018年部门预算相比,减少了6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适办公费8.94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0.9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5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工会经费9.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35万元,比上年减少13875.00元,同比减-2.5%,占基本支出的8.56%,减少的原因是:1、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每年都在进行规范性调整,工资涨幅上调,但人员减少;2、行政事业在职人员调出、退休比2018年增加6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核准人员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住建局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分布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0.00元,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采购预算总额也是0.00元,同比增0.00元,增加率0.00%。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施甸县住建局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缺口资金),财政预算安排624.32万元(缺口资金),编制绩效指标1个。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主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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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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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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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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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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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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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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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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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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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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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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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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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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