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30/2016-04011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甸县2015年租赁补贴发放具体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住房保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施甸县2015年租赁补贴发放方案》如下:
一、申请2015年租赁补贴的标准
按照《施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施甸县2015年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的成员具有施甸县甸阳镇城镇户口;
(二)保障对象收入条件为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
(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地点
施甸县甸阳镇村委会(社区)。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四、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册、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优抚证、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工作流程
由甸阳镇人民政府安排涉及发放租赁补贴的社区(村委会)组织申请人报名并完成初审公示→社区(村委会)将初审公示合格资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无异议的结果报请住建局、民政局、纪检监察局、公安局进行会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通过会审公示的资料报施甸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经施甸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领取银行卡的方式发放租赁补贴。
六、2015年发放租赁补贴的指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云财综〔2014〕145号)文件要求,全县发放租赁补贴的户数为70户,经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指标只涉及甸阳镇。
七、租赁补贴标准和计算方式
(一)租赁补贴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助5元。
(二)租赁补贴计算方式:租赁补贴金额=住房困难家庭保障人数×13平方米(人均住房保障面积)×5元(租赁补贴补助标准)×12(2015年1-12月)
施甸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