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2-0127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
文号 | 浏览量 | 8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1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位推动抓好法制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前例会学习内容,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三是严格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两个平台参学率均100%。
(二)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根据《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2021年以来我单位未做出过重大行政决策、未制定出台过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对涉及环境污染的信访投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了任务清单、问題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建立与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相统一的长效机制,带案下访、重点约谈等。同时安排专人全面负责环保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环保举报电话的接听、分转、填报、结案等项工作,2021年至今,涉及施甸县的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案件20件,共处罚违法企业20家,处罚金额共计300多万元;受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件共121件,均全部按时限完成办结。
(四)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严格实施“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行动,没有新设行政许可、新增证明材料,对权责清单、政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等进行动态化并进行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2021年至今,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0个,报告表23个,登记备案572个,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家次30次,一般排污单位家次26次,未纳入“双随机”监管的日常监管76家次,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3家。同时建立“双随机”数据库,重点排污单位10家,一般排污单位32家,特殊监管对象1家,按照“双随机”原则,对特殊监管对象监管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行政区内50%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一般排污单位的监管根据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1:10的比例确定年度抽查单位数量,每年不少于30%,同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检查完成后,于20日内将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开,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有执法行政执法人员30人,2021年以来,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均做到2人以上执法、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出示执法证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均采用行政执法信息摘要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全文的方式公开。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均深入实地收集违法行为图片及录像资料锁定证据,佩戴执法记录仪;询问时,明确告知当事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复杂、疑难,或者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依法按程序审批办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环保意识比较薄弱;二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不断更新完善,在运用法律手段、适用具体法律条文等进行行政处罚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三是保护发展矛盾比较突出。我县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时期,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逐年增加;四是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复杂,治理难。特别是娱乐场所、生活噪声、油烟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水排放的信访问题突出,难以有效处理和解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文书全文公开、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记实,做到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以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以良好的部门形象取信于民,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学习。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同时,依托善洲林场资源优势,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健全完善决策运行机制。从职责、权限、程序等方面对决策运行予以明确界定和规范,及时清理修正与实际脱节的规章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以及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推进机制,实行重点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加强规划环评,严格审查审批,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建设项目提前告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
(四)着力抓好执法监管。履行好部门职能,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部门职能内各项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监管,严格按照市级应急监测方案做好应急监测各项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