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1-0308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0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相关指示和决策部署。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法洽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前例会等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的情况。二是严格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两个平台参学率均100%。
(二)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本年度没有重大行政决策、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对涉及环境污染的信访投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了任务清单、问題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建立与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相统一的长效机制,带案下访、重点约谈等。同时安排专人全面负责环保信访投诉的查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环保举报热线的接听、分转、填报、结案等项工作,2019年至今,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27件,共处罚违法企业27家,处罚金额共计1970507.3元;关闭取缔县内屠宰场9个,另4个屠宰点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受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件共240件,均全部按时限完成办结。
(四)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严格实施“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行动,没有新设行政许可、新增证明材料,对权责清单、政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等进行动态化并进行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2019年至今,共召开2次听证会,共办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许可87个,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家次46次,一般排污单位家次114次;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3家。同时建立双随机数据库,重点排污单位7家,一般排污单位35家,按照双随机原则,对重点企业监管每季度不少于1次,一般排污单位每年不少于30%。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环保意识比较薄弱。二是执法水平有待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更新飞速,环境执法人员又缺少法律方面的及时学习,在运用法律手段、适用具体法律条文等进行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三是保护发展矛盾比较突出。我县处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时期,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逐年增加。四是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复杂,治理难。特别是城市噪音、油烟、娱乐场所和农村畜牧养殖污水排放的信访问题突出,难以有效处理和解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记实,做到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以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以良好的部门形象取信于民,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学习。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同时,依托善洲林场资源优势,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健全完善决策运行机制。从职责、权限、程序等方面对决策运行予以明确界定和规范,及时清理修正与实际脱节的规章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以及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推进机制,实行重点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加强规划环评,严格审查审批,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建设项目提前告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
(四)着力抓好执法监管。履行好部门职能,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部门职能内各项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监管,严格按照市级应急监测方案做好应急监测各项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