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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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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20260716-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26-07-16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2026年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申报流程

补助对象

2026年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补助标准及办理时间

补助标准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申报1次。
办理时间自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申请途径及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线上”申请

1.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2.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小程序“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

3.务工证明:根据施甸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收入证明模板填写。

4.劳动合同(协议):必须提供签订合同(协议)的起始服务期限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5.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公章的工资流水单。

6.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个人参保证明。



“线下”申请申请人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3份,并提供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同时填写《施甸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3份。

1.务工证明:根据施甸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收入证明模板填写。

2.劳动合同(协议):必须提供签订合同(协议)的起始服务期限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公章的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个人参保证明。



附件【附件1:施甸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1).xlsx
附件【附件2: 施甸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收入证明(1).docx
附件【附件3:施甸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