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202411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3 |
一、补助对象
2024年省内跨州(市)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按照省内跨州(市)务工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地村委会或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3份,以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保山市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3)。
证明材料:
1.务工证明:根据保山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工作收入证明(附件4)模板填写;
2.劳动合同(协议):必须提供完整的签订合同(协议),服务期限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公章的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个人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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