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121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
核销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通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施甸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对申报核销隐患点进行踏勘核查,并出具《施甸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核销表》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调查报告》,2024年核销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酒房乡沙子村木场小组滑坡,核销理由:该点剩余一户村民,常年在外打工,其在别处另有房屋 ,老屋未拆除,但废弃多年,已无人居住,该点无实际威胁人员及财产。
二、太平镇东蚌村老白岩滑坡,核销理由:该点属于整村搬迁,因其他因素旧房子未拆除,但实际无人居住,滑坡实际无威胁人员及财产安全。
三、何元乡大坡脚村莽城寨滑坡,核销理由:该点主要威胁1 户村民,房前下方道路修建有挡土墙,暂未发现挡土墙有明显变形迹象,经多年监测,坡体未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隐患基本消除。
四、摆榔乡鸡茨村上鸡茨1、2组滑坡,核销理由:主要为房 前屋后的局部坍塌和雨水冲刷为主,现绝大部分村民已搬迁,1 户村民外出打工多年未归,另外三户所处位置相对平缓,经多年监测,坡体未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隐患基本消除。
五、仁和镇菠萝登村王献山、岔河底滑坡,核销理由:该点主要威胁对象为监测员杨德彩户,该隐患点经多年监测,坡体未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 隐患基本消除。
六、太平镇东蚌村二台井1、2组滑坡,核销理由:该村为整 体搬迁点、监测预警点; 因其他因素导致该村实际有一户村民未 搬迁,但滑坡已不对该户产生威胁,且经多年监测,坡体未出现 变形、开裂等现象,隐患基本消除。
七、太平镇柳树水村后山小组滑坡,核销理由:该点属于整 村搬迁,因其他因素旧房子未拆除,但实际无人居住,滑坡实际无威胁人员及财产安全。
八、太平镇龙洞村大箐小组滑坡,核销理由:该点属于整村搬迁,因其他因素导致该村实际有一户村民未搬迁,但滑坡已不对该户产生威胁,且经多年监测,坡体未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隐患基本消除。
九、姚关镇蒜园村小汉庄6组滑坡,核销理由:经实地调查, 该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村民自行修建的挡墙等防护工程),经多年监测,坡体未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隐患基本消除。现对 以上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通告核销。
特此通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