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0-0928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在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根据规划,代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完成县国土资源局授权的土地收储业务工作;负责土地统征的前期征地服务;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开发,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服务;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中心事务工作;负责办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转让、租赁、抵押及登记)的有关手续。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握重点,统筹兼顾
(1)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
土地供应情况:2019年1月至12月25日,供应土地68宗,面积94.8065公顷。其中出让54宗,面积28.0341公顷;划拨15宗,面积66.7724公顷。总出让金25849.5587万元,其中出让地块出让金25579.5587万元,有偿划拨地块出让金270万元。
2007年—2018年农转征项目共批准770.7458公顷,截止2018年底已供应594.0361公顷,供地率77.07%,批而未供176.7097公顷。通过一年的供地,截止2019年12月25日供应土地94.8065公顷,共完成供地688.8426公顷,供地率89.37%,批而未供81.9032公顷。
土地动态巡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动态巡查任务应巡查总数1092宗,已巡查总数1087宗,其中:出让金应巡查249宗,已巡查246宗;交地应巡查275宗,已巡查274宗;开工应巡查297宗,已巡查296宗 ;竣工巡查应巡查271宗,已巡查271宗;巡查率:99.54%。通过对界址点坐标补录,已完成所有坐标补录任务,坐标补录率100%。
收储土地情况:2019年收储土地9.033公顷,入库4.1905公顷,供应储备土地44.7835公顷,截至目前在库土地44.4693公顷。,具体为:无偿收回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国有建设用地4.2464公顷转为储备土地;无偿收回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位于惠通路北侧的国有土地0.1780公顷转为储备土地;无偿收回施甸县农业推广中心0.1463公顷、施甸县茶叶蚕桑工作站0.2080公顷、甸阳镇农科站0.0638公顷,共0.4181公顷国有土地转为储备土地;施甸县甸阳镇等4个乡镇4.1905公顷存量国有土地转为储备土地。 其中甸阳镇0.0127公顷,水长乡3.9486公顷,老麦乡0.1335公顷,何元乡0.0957公顷。
我中心不断加大批后监管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跟踪管理,对出让宗地的开竣工时间实时进行跟踪监测,把土地的批后监管纳入国土资源日常监管范围,避免了闲置土地的产生,把闲置土地的监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对未按期开工、竣工(未满一年)的项目进行巡查清理,今后将根据实际巡查结果及时对系统数据进行处置更新。同时,我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按程序及时发布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各种报表,确保不留死角。目前,我县尚未出现超过合同规定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的闲置土地现象。
(2)健全完善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务求实效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我中心已终止土地储备机构从事政府融资行为,脱离了与土地储备职能无关的事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事务;及时开展土地储备机构名录2019年更新工作,按程序上报相关材料,目前已完成土地储备机构名录2019年更新工作。
(3)务实工作,力求创新
为了使招牌挂竞买人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今年推出了电子网上交易。土地竞买人只需要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完成报名、竞价,为土地竞买人节省了时间。也避免竞买人相互认识、联系等嫌疑。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切实抓好学习教育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我中心始终抓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尤其是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按照贴近发展大局、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干部职工思想的要求,大力开展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形势教育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活动,强化中心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教育机关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按准则、条例办事。加强中心党员干部法纪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是强化党性和道德教育。加强对中心党员干部的党史党情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学习和中心党建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弘扬主流价值,以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引领风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制度。每周一都组织大家学习时事政策,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学习,进一步使全体人员在形势、任务和职能定位发生很大变化的今天,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始终做到讲政治、工作实、重成效。
(2)做好服务,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标准,按程序办事,对出让、供应的每一宗土地,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都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发布公告,保证公民都获得知情权。同时,严格执行首办负责制,开展“工作不在我手里延误、形象不在我这里收到损害、问题不在我这里积压”活动,没有出现因服务滞后而受投诉的事件。二是组织中心人员深入酒房垭口村挂钩村,积极开展挂钩帮扶工作,访民情、察民意,倾听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密切联系各方,切实做到上下沟通有力,左右协调富有成效,努力营造团结干事氛围,中心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防线
一是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制度学习求,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自身思想素质和廉洁意识,使自我真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当担”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按照党要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截至目前,我中心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没有出现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和言论的情况。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切实抓好反“四风”,中心全体人员做到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走的不走、不该动的不动,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力求做到防微杜渐,经得起考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1,517,556.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17,556.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036,372.52元,增长380.18%,主要原因为:缴纳耕地占用税增加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517,556.47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76.90元,占总支出的4.86%;项目支出20,470,779.57元,占总支出的95.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036,372.52元,增长380.18%,主要原因为:缴纳耕地占用税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776.90元。与上年对减少493647.72元,下降32.05%,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8080.8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15566.9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2%。商品服务人均支出3768.5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70,779.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30020.24元,增长596.11%,主要原因为:缴纳耕地占用税增加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80530元;二是缴纳耕地开垦占用税16166336.12元;三是偿还贷款本息3105496.45元;四是缴纳耕地开垦费93677元;五是支付姚关集镇征地补偿款324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1,69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9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9493.60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为:一 是减少工资性支出278,080.8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15,566.92元(主要是租赁费及委托业务(中介费)减少;三是本年度减少项目支出565,845.88元(征地补偿费增加93583元、土地开发成本减少100万元、支付土地前期开发贷款本息增加551,429.12元、缴纳土地报批费减少21085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34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74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56,49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8%。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前期开发贷款本息。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54,10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5%。主要用于:缴纳耕地开垦费93677元、支付征地补偿款324740元、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835684.83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524元,支出决算为18,924.82元,完成预算的5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24.82元,完成预算的60.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00.00元,完成预算的40.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599.18元,下降4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43.18元,下降3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56.00元,下降59.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4.82元,占79.92%;公务接待费支出3,800.00元,占2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4.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124.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及存量情况调查研究以及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友邻单位(县外)参观学习,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工作调研、考察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452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566.92元,下降82.65%,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30416.68元、法律咨询费减少10000元、水电费减少369.91元、邮电费增加4700元、差旅费减少4588元、租赁费减少22000元、会议费减少6421元、培训费减少4,563.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556.00元、中介委托业务费减少89,68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85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990.11元、其他办公经费增加12,370.1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75961.52元,其中,流动资产21685.65元,固定资产135609.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8666.1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3075.7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192.59元,固定资产减少623549.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18666.15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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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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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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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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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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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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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75961.52
| 21685.65
| 135609.72
|
| 129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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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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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6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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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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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开展自评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24740元,编制绩效目标 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 0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纳入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编制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2019年末实有人员12人,其中:事业人员12人。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19年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结合国家“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建设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良好的环境质量需求为重点,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施甸县跨越发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生态文明县建设,土地矿产执法、地质灾害治理监测、土地整治等安排资金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部门职能正常发挥,服务地方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工作有效开展,监管执法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合理利用矿产、土地资源理念深入人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1517556.47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76.9元,占总收入的4.86%;项目支出21517556.47元,占总收入的95.14%。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1517556.47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76.9元,占总支出的4.86%,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1001553.9元,占总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为95.67%,公用支出45223元,占总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4.33%;项目支出21517556.47元,占总支出的95.14%。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924.82元,比上年的34524元减少15599.18元,减幅为45.18%。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24.82元,比上年的25168元相比减少10043.18元,减幅为39.9%;公务接待费3800元,比上年的9356元相比减少5556元,减幅为59.38%。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一致。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决算工作,严格按要求编报,软件审核通过再上报县财政审核。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预算和决算及时、真实公开,及时对二级单位决算进行批复。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对2019年全年预算数进行自评,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3)自评组织过程。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
2019年,我中心收入预算1002630元,收入决算21517556.47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76.9元,占总支出的 4.86%,其中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增加。项目支出20470779.57元,占总支出的 95.14%,其中:支付姚关集镇征地补偿费324740元、支付土地前期开发贷款本息3105496.45元、缴纳土地报批费874207元、缴纳耕地占用税16166336.12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开展前有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做到事 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测评;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如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在项目建设中着重推行了“质量承诺”、“安全告知”、项目资金“三公开一公布”等工 作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项目建设行为,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轨道 化。
三是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
(3)产出情况分析
我中心认真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职责履行认真梳理,成立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及时进行项目自评,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材料。2019年全县土地收储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二是强化用地预审及计划指标管理;三是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四是健全完善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务求实效;五是务实工作,力求创新, 为了使招牌挂竞买人程序更加简便、快捷,推出了电子网上交易。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科学预算项目资金,确保合理的投入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②社会效益:项目的投入,为全县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等,逐步理清了绩效工作思路,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将加大对绩效管理的研究和运用,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单项的绩效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