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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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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15_F/2016-111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重要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15-10-29
文号 浏览量 60
主题词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中共何元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营造从严从实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何元跨越发展。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保办发〔2016〕18号)和《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施办发〔2016〕40号)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好我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乡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的目标要求是:推动全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推动中央及省、市、县、乡重大决部署贯彻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增长、争当跨越发展先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优化发展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力整治全乡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混”现象,严肃问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党员干部,引导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干事、干净干事、敢于谋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集中整治范围

全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中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三、集中整治内容

(一)“不作为”突出问题

1.对本单位具体工作以“我不知道”为理由搪塞。

2.对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以“我不分管”为理由推诿。

3.对所分管工作研究不深入、不透彻,工作不清楚,不掌握,对工作不负责任。

4.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没有主动协调、配合、服务的意识,以“领导没有安排”为借口推卸责任。

5.对已安排的工作,不跟踪督办,不落实情况,不问效果,当“甩手掌柜”。

6.缺乏担当精神,热衷于当“老好人”“和事佬”,对分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督缺失。

7.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手握公权不为公,占位子不干事,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不想干事,不愿担责。

8.“怕”字当头,怕担风险,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

9.对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钻研少,岗位职责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由“不知”导致“不会”和“不敢”。

10.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开展工作拈轻怕重、虚于应付,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

11.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状态萎靡、工作作风漂浮,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漠生硬。

12.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新课题束手无策,理不清思路、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看不到起色。

13.该作为不作为,对符合政策的群众利益诉求和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需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件),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14.组织纪律涣散、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纪律松懈,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等。

(二)“乱作为”突出问题

1.知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

2.随意设立前置条件、处罚条件,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

3.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负担。

4.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走样,利用职权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

5.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6.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

四、集中整治的步骤和措施

(一)安排部署(2016年5月上旬)

1、建立健全机制。全乡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并将实施方案下发给各村及乡直各单位。

2、做好动员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2016年2月18日在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安排“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参与集中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检自查(2016年6月前)

1、照单检查。对照整治内容,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权力清单及为民服务事项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单位和个人“不作为、乱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剖析问题根源。对排查出来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全体党员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找准症结所在,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三)集中开展整治(2016年6月)

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公开透明整治的原则,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动态化整治,边查边改边曝光,确保把集中整治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按照县委和县政府要求梳理形成基层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方面的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对查实有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组织调整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加大对反面典型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村(社区),班子成员将根据分工及包联村(社区)进行挂点联系、蹲点指导、督促整改。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召开会议、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

(四)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6月至12月)

1、全面督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对全乡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集中整治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在服务全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中的履职尽责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2、明察暗访。乡纪委将整合人员组成若干暗访检查组,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启动效能问责联动机制,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严厉追责、公开曝光。

(五)纪律审查(2017年2月前)。

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导致政令不畅、有令不行的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乡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落实不力、成效不佳的问题,影响和延误脱贫攻坚、稳增长、“五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落实,延误和阻碍跨越发展进程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6月前)

在抓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的同时,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行动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查纠整改,带头抵制"四风",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任务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加大对反面典型的公开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看到"不作为、乱作为"行动带来的实实在在效果。

(三)强化协调指导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每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调度、督导、推进,确保做到规定动作不落、重点环节不丢、各项标准不降。

(四)强化责任追究

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上级检查督导发现处理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制度、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公开通报、诫勉谈话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问题严重性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处理,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何元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何元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 伟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段会伟 乡人民政府乡长

员:张正国 乡人大主席

段李海 乡党委副书记

蒋必儒 乡纪委书记

张忠孝 乡武装部长

苏炳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李 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庆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毕应贵 乡组织委员

杨文君 乡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蒋必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杨丽娜、何银全、张运琴、张品能、何矫鸿、王正平、黄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