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15_Z/2016-1118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施甸县
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0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创业园区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申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0号)精神,深入推进施甸县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的实施,加快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步伐,努力搭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平台,充分提供创业条件和改善创业环境,引导、帮助和吸引返乡农民工走上创业之路,充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特制定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时提出“全面小康,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的指示精神。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集中连片特殊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实施精准扶贫的部署,省委李纪恒书记挂钩联系施甸县的扶贫攻坚工作,并于2015年三次莅临施甸调研。为快速落实省委李纪恒书记施甸调研指示精神,省人社厅厅长、省就业局局长率相关处室负责人采取“听汇报、看实情、找差距、查原因、快破题”等方式,找准了施甸县人力资源“精准扶贫”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作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四个一批”的扶贫思路,并按照“区域发展,精准扶贫”的原则,明确了实施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开发脱贫帮扶的及时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施甸县实施“精准扶贫”,帮助群众早日脱贫致富遇到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项目拟建成一个特色鲜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俱佳的“一园两区”、“一区多户”创业园区模式,将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对贫困群众实施“精准扶贫”,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带动当地群众通过创业就业增加收入,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其现实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创业园区建设模式及功能定位
(一)建设模式。园区建设采取多元化投资运作模式建设,场地、设施、经营管理费通过财政投入、企业融资、社会自筹等方式解决,日常运营管理费用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资助和适当收取管理费方式解决。采取“园区+公司(合作社)+村两委+返乡农民工”运行模式。空间布局按“一园两区”、“一区多户”的模式建设,计划在县级设置一个创业园区服务平台,分别在木老元乡、摆榔乡各建一个创业园区,其中:木老元乡创业园区以林下养殖(绿壳蛋鸡)为主,摆榔乡创业园区以食用菌种植为主。
(二)功能定位。创业园区主要以区域优势资源为基础,为集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创业及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科技孵化基地,具有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引进和推介功能,标准化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示范带动功能,技术、人才、资金和信息集聚与技术、产业和产品扩散功能。充分吸纳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为入园创业的人员提供技术、资金、信息、场地等扶持和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群众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
主要提供以下功能服务:
1、负责园区整体工作,制定落实园区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2、为入园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生产经营场地。
3、积极吸纳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为入园创业者提供技术、资金、信息、场地等扶持和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4.负责创业者的日常管理,负责办理返乡创业农民工入园、退园手续,为创业者建立创业档案。
5、对入驻企业实行经营跟踪管理、商务服务,指导和协助创业人员办理开业相关手续。
6、提供创业项目推荐、技能培训等服务,引进和推介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支持孵化企业、人员从事技术创新等创业活动。
7、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服务。
8.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创业人员的创业扶助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
9、带动示范、宣传引导,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标准及目标
(一)建设标准。园区占地面积90.83万平方米(835.13亩),其中:木老元乡创业园区占地面积53.36万平方米(800亩),摆榔乡创业园区占地面积2.34万平方米(35.13亩),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网络和基本办公设备等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可满足林下养殖、食用菌种植的需求。具有规范的创业项目审核流程,创业孵化管理程序、创业管理制度及完善的创业园管理和运作机制;具有专门的创业公共服务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导师)队伍;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具有评估准入、退出以及日程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能为30名(户)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二)建设目标。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用好政府、企业谋划发展提供的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优势,计划1年内,在木老元乡、摆榔乡按“一园两区”、“一区多户”的布局,建设一个规模适度、以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为主体、配套功能相对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有循环孵化承载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园区设计孵化运行期不低于4年,循环孵化周期为1-2年,最长不超过2年,整体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有效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和持续增收,并以此向周围辐射,带动毗邻区域发展。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名称。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二)建设单位。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建设布局。项目采取“一园两区”、“一区多户”的建设布局:
“一园”: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服务平台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两区”: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木老元乡创业园区),位于施甸县木老元乡;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摆榔乡创业园区),位于施甸县摆榔乡摆榔社区摆榔凹。
“多户”:“木老元乡创业园区”首批入驻创业人员15人(户),“摆榔乡创业园区”首批入驻创业人员17人(户)。
(四)园区基本情况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边陲、保山市南部,怒江东岸。东连昌宁县,南邻临沧市永德县,西与龙陵县隔江相望,北与隆阳区毗邻,国土面积2009平方公里。境内地势北高南低,海拔在560—2895.4米之间,属中亚热带为主的低纬度高原季风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17.9℃,年降雨量1100mm——1140 mm,立体气候明显。全县共有13个乡(镇),137个村民委员会,总户数102041户,总人口34.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53万人。2014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96822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0790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01548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4484万元,一、二、三产业比重为35:26:39。全县总耕地121万亩,2014年粮食总产达16万吨;2014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5582万元,其中:畜牧业产值13.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46.6%。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44.43元,其中来自畜牧业收入的310元。在全县10.2万户农户中从事畜禽养殖及其相关的行业的约7万余户,占70%以上,是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
木老元乡创业园区位于施甸县木老元乡木老元村。木老元乡地处施甸县城的东部,距施甸县城37公里,国土面积76.6平方公里。最高海拔2895.5m,最低海拔860m,平均海拔1750m,是典型的立体气候,年平均气温18℃,年降雨量1292.15mm。全乡人口总户数1586户6079人,其中:布朗族2619人,占总人口的43%。全乡主要以种植、养殖业为主要产业,2014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3669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9元。全乡外出务工人员数1258人,实现务工收入1148万元,现有返乡农民工447人。
摆榔乡创业园区位于施甸县摆榔乡摆榔社区摆榔凹。摆榔乡位于施甸县城东南角,距县城26公里。最低海拔750米,最高海拔2442米,有明显的立体型气候,年平均气温13度至16度,年降雨量1100至1140毫米。全乡国土面积80.7平方公里,辖区内有4个村民委员会、36个自然村、40个村民小组。总耕地面积27061.2亩,其中:水田2614.8亩,旱地2716.4亩;森林覆盖率56%。2015年末,全乡共有1955户7371人,其中:布朗族2386人,占总人口的32.3%。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6761万元;农业总产值274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53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6155元。全乡外出务工人员数1800人,实现务工收入2700万元,现有返乡农民工436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一个,下设木老元乡、摆榔乡两个创业园区。木老元乡创业园区以林下养殖(绿壳蛋鸡)园区建设为主、摆榔乡创业园区以食用菌种植园区建设为主。其中:
1.木老元乡创业园区。园区占地面积53.36万平方米(800亩),其中:建筑面积4620平方米(含:雏舍面积300平方米,育成舍面积3500平方米,发酵间400平方米),孵化放养林地52.9万平方米(793.5亩)。园区以施甸县阿本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建设办公用房120平方米;建设1个育雏基地,15个育成基地,其中:育雏舍300平方米,育成舍3500平方米,围栏9000米,鸡粪发酵间400平方米,并配套孵化机5台、脱温加热设备1套,购置饲喂器1500个,饮水器1500个,消毒设备15套和服务平台设施。首批入驻创业、受益返乡农民工15人(户)以上,带动就业20人以上。
2.摆榔乡创业园区:流转土地35.13亩,建成总规划面积35.13亩,钢架大棚156棚,4米宽道路580米,3.5米宽道路400米,排水沟500米,管理用房59.4平方米,引水管道1000米,并配套相应的种植设施设备和服务平台设施,规划种植食用菌60.5万棒,首批入驻创业、受益返乡农民工17人(户)以上,带动就业34人以上。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895.8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50万元,社会自筹资金545.8万元。具体如下:
(一)木老元乡创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187.6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50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100万元,社会自筹37.6万元。具体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8.6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41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87万元,社会自筹30.6万元。
(1)建设雏舍300平方米,造价500元/平方米,投资15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3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12万元。
(2)建设育成舍3500方米,造价300元/平方米,投资105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25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60万元,社会自筹20万元。
(3)建设围栏9000米,造价30元/米,投资27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9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12万元,群众自筹6万元。
(4)建设鸡粪发酵间400平方米,为木屋架石棉瓦结构,上面围墙,墙高2.4米,地面及内墙水泥抹平。造价200元/平方米,投资8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4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3万元,社会自筹1万元。
(5)建设创业区办公房120平方米,造价300元/平方米,投资3.6万元,其中:社会自筹3.6万元。
2.养殖设施设备。投资26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6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13万元,社会自筹7万元。具体如下:
(1)购置加热设备1套,投资4万元。其中: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3万元,社会自筹1万元。
(2)购置孵化机5台,投资4万元(8000元/台)。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1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2万元,社会自筹1万元。
(3)购置饮水器1500个,20元/个,投资3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1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1万元,社会自筹1万元。
(4)购置喂料器1500个,20元/个,投资3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1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1万元,社会自筹1万元。
(5)购置防疫消毒设备15套,8000元/套,投资12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3万元,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资金6万元,社会自筹3万元。
3.服务平台建设。共投资3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3万元。
(1)购置电脑、打印机各1台、办公桌椅1套,以及相关的笔墨纸张及文件夹、文件袋若干,共投资2万元。资金来源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
(2)制作相关展板、制度牌、园区牌匾等,共投资1万元。资金来源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
(二)摆榔乡创业园区。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08.2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50万元,中烟对口帮扶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508.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基础设施投资。中烟对口帮扶资金150万元,其中:种植大棚156棚,13200平方米,资金概算121万元,管理用房6万元,场内土建及基础设施23万元。
2.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投资。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项目资金50万元。园区土地流转租金35.13亩,每亩每年租金1000元,4年共计14.052万元,水电费2.974万元,大棚管理及维修资金29.274万元,培训费3.7万,配置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3万元。
3.菌棒成本。群众自筹508.2万元,每季种植食用菌60.5万棒,每棒成本2.8元,每季投入成本169.4万元,两年三季共种菌181.5万棒,投入成本508.2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农业、林业、国土、水务、工信、供销、审计、纪检、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金融等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区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从相关部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园区的管理服务及日常工作事务。两个乡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创业园区建设的日常事务,保证了园区的良好运行。
(二)责任主体。创业园以多元化投资运作模式建设,由县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由县人社局牵头,木老元乡、摆榔乡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合作社协助建设、管理,建立、制定《施甸县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办公室管理制度》、《创业项目评估准入机制》等15个工作制度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服务、高效”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供“一站式”入园创业服务和“全程式”项目管理跟踪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以及推进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有序推进。木老元乡创业园区主要依托“施甸县阿本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运营,摆榔乡创业园区主要依托“云南大本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运营,为入园返乡农民工提供技术指导、食用菌菌棒及菌棒款60%公司垫支、产品回收等服务,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保证每个菌棒净利润在1元以上。
(三)资金整合。建立项目资金投入机制,采取多元化投资运作模式建设,积极争取省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将“创业园”的基础设施、产业、农业科技、生态环境、技能提升等工程纳入全县的年度计划。从2016年起,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实施、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重点整合市级、县级相关部门年度安排的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电力、农民技能培训等支持农村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向“创业园”倾斜,主要用于园区正常运行维护及公共费用支出,用于鼓励和扶持入园企业或项目的启动及发展。
(四)技术服务。县乡分别设立专门的服务平台和服务窗口,分别从农业、林业、工信和企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为园区特聘技术员,负责为入园群众创业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及服务。同时,公司财务会计部、产品购销部、生产技术部、原料采购部、综合管理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园区,采取组织专家理论授课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全面加强园区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同时,要结合扶贫开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县、乡两级科技人员“挂包帮转走访”实施科技挂钩帮扶到户到场,指导专业合作社开展好项目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入园农户的创业水平。
(五)入园管理。进入“创业园”的创业人员以返乡农民工为主,返乡农民工必须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业人员经理事会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园创业;为入园创业人员提供的创业孵化场所,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创业孵化期,在创业孵化期内,可以享受减免创业场所租金政策,享受园区提供的无偿服务和创业办公室等一些基本的办公设施。同时,必须接受领导小组、公司的监管和跟踪服务。
(六)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通过思想引领、专业指导、资金帮扶、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搭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能力培养及自主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凡经批准入驻园区的返乡农民工和创业项目,优先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等政策扶持,按政策规定实施税费减免等,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广大入园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的一个平台,培养一批懂技术、能创业、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切实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七)基础建设。把“创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范畴,项目实施所用土地由乡、村两级负责协调、落实,主要采取“不征不转”(股份合作或租赁使用)的土地管理使用方式;按照市场化方式融资,激活民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建设力度,保证“创业园”基础设施于年内基本建设完成,为创业园项目落地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木老元乡创业园区可年出栏绿壳蛋鸡3万羽左右,年产蛋8万枚,新增年出栏1.8万羽以上,新增产值达180万元左右,新增利润60万元左右;摆榔乡创业园区每季可种植食用菌60.5万棒,2年可种植3季181.5万棒,每个菌棒净利润2元左右,每季纯收入可达120万元以上;2年可实现纯收入可达360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为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当地小企业提供创业平台,进而降低返乡农民工、小企业的创业成本和风险,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同时,园区每批次可解决30多人(户)返乡农民工创业,并将会直接带动50人(户)以上,辐身周边150人以上群众就业,对促进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运输等行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将会有效缓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
(三)生态效益。项目投入使用后,通过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可有效地提升群众的种植、养殖水平,以往高投入、低收入,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种植、养殖模式将向科学化、集约化、可持续化的发展模式转变,生态资源、耕地资源将会得到有效的利用和保护,将会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