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30/2016-041218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6 |
施甸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为:保山市弘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弘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向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以书面形式到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异议,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 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
联系电话:0875—8122141。
联系单位: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施甸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三楼。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日
(本文来源: 作者: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编辑(作者):sdrsj@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