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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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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30/2016-0412156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5-26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保山市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甸河玉湾C地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保山市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甸河玉湾C地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保山市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承建)单位为:宏光建设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该工程已于2015年4月29日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保山市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向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宏光建设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以电话、书面或现场到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异议,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 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3日。

联系电话:0875—8122141。

联系单位: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施甸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三楼。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

(本文来源:劳动保障监察股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sdrsj@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