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30/2016-041206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2 |
一、项目概述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
2.办事程序:①用人单位到施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取《劳动保障执法审验报表》,各乡镇用工单位到乡镇劳动保障所领取;②准备材料、填写《劳动保障执法审验报表》,发现问题自行整改,整改后上报审查;③用人单位到县乡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查。
3.年审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经本县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照与中方合资、合作企业的隶属关系参加年审。
4.年审材料:1、《劳动用工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3、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1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5、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检、自查情况(书面);6、认真填写《xxx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审验报表》;7、xx年12月份用人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1份。
5.年审时限: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6.承诺时限:现场办结
7.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二、窗口联系电话:0875-8122141。
三、监督投诉电话:0875-81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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