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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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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30/2016-0412050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4-12-29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其他
《培训补贴》办理



项目名称

《培训补贴》办理

设定依据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批时限

2个月

类 别

服务事项

办理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办理程序

培训单位做出教学计划(内容包括:1、培训机构资格证2、教学课程表3、合格的培训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县级人社局审批,市级人社局审批,教学计划返回县级人社局1份,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教学,县级人社局培训过程中对培训进行监督,培训结束时培训机构提交给县级人社局的报账材料。

收费标准及

依据

保人社联[2012]20号文件

审批数量

限制

全部审批材料目录

1.身份证复印件1份;2.农民工服务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先交原件到人社局进行备案后再复印)复印件1份;就业证明;3.驾驶证正证、副证及结业证复印件1份4.培训合格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鉴定花名册1份;5.有学员签字按并按手印的培训人员花名册1份;6.培训补贴审批表4份(含培训表和鉴定表)7.每期培训提交开班、检查、考理论和实作的相关照片(包括纸质和电子)8.协议(每个学员委托培训机构报账的一张、培训机构与鉴定所确定的一张)。

备 注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sdrsj@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