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30/2016-041205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4 |
项目名称 | 《培训补贴》办理 |
设定依据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
审批时限 | 2个月 |
类 别 | 服务事项 |
办理条件 |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
办理程序 | 培训单位做出教学计划(内容包括:1、培训机构资格证2、教学课程表3、合格的培训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县级人社局审批,市级人社局审批,教学计划返回县级人社局1份,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教学,县级人社局培训过程中对培训进行监督,培训结束时培训机构提交给县级人社局的报账材料。 |
收费标准及 依据 | 保人社联[2012]20号文件 |
审批数量 限制 | 无 |
全部审批材料目录 | 1.身份证复印件1份;2.农民工服务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先交原件到人社局进行备案后再复印)复印件1份;就业证明;3.驾驶证正证、副证及结业证复印件1份4.培训合格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鉴定花名册1份;5.有学员签字按并按手印的培训人员花名册1份;6.培训补贴审批表4份(含培训表和鉴定表)7.每期培训提交开班、检查、考理论和实作的相关照片(包括纸质和电子)8.协议(每个学员委托培训机构报账的一张、培训机构与鉴定所确定的一张)。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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