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30/2016-041204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2 |
一、项目概述
1.设立依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09】227号)。
2.办事程序:
参保:①个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保中心窗口填写参保信息;②凭缴费通知到地方税务局一分局缴费;③缴费后带回执单回窗口领取施甸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
医保卡挂失、解密、信息查询:携带个人相关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3.申请条件:
参保: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女18-55岁,男18-60岁)
医保卡挂失、解密、信息查询:已在施甸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4.申报材料:
参保: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有则携带)、近期5分免冠照片2张。
医保卡挂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代理则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业务办理人身份证
解密、信息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
5.法定时限:无
6.承诺时限:现场办结
7.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二、窗口联系电话:0875-8126475
三、监督投诉电话:0875-81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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