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30/2016-041201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8 |
一、招收条件
(一)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部队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政审要求的未婚男性公民。
(二)年龄18-28周岁,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退伍军人及有运动、职业技能、文书写作专长的优先聘用。
二、招收人数及岗位
消防执勤中队灭火救援岗位4名;工作地点:施甸县公安消防大队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三、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办理社会保险,无绩效工资。转正后工资为 22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食宿、服装由消防大队免费提供。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5月15日-8月16日
报名地点:施甸县消防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 :吴东霖 1390875****
五、注意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后首先进行不少于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二)报名时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2张。
施甸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5月14日
(本文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sdrsj@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