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604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01-04 |
文号 | 浏览量 | 7 |
为夯实民意为导向的警务模式基础,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年十大惠民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民意为引领,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甸阳经验”,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坚持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加顺应群众要求,符合群众意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意引领警务、警务保障民生”的十大惠民行动,推动民意引领警务模式改革升级,准确把握公安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准确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战略思维,准确把握平安中国的建设的方向目标,准确把握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从严治警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队伍的了解和信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全面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实现“中国梦·施甸篇章”保驾护航。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2015年十大惠民行动指挥部, 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指挥长,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警令部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警令部主任、政治处主任、督察大队大队长为副主任,县局各部门及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2014年10月20至12月20日)。广泛征求民意,根据群众投票确定十大惠民行动内容。制定《施甸县公安局2015年十大惠民行动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6月20日)。召开动员部署会,举行行动启动仪式。各部门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十大惠民行动,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全面总结十大惠民行动成果及存在不足,对在行动期间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7月1日至12月20日)。把惠民行动作为施甸公安一项长期行动坚持下来,继续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两抢三盗”行动。加强防范、严厉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偷盗摩托车、偷盗电动车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法制教育,整治校园内外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保障师生安全。
(三)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整改安全隐患,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治赌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
(五)打零收戒行动。打击零星贩卖毒品犯罪,收戒吸毒人员,加强动态管控,严防漏管失控。
(六)扫黄行动。加强对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的监管,严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风气。
(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八)“打霸治痞”行动。打击街面、道路斗殴滋事小团伙及市场、行业各类霸痞犯罪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九)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安全宣传,整改安全隐患,加大消防行政案件查处力度。
(十)“警灯闪烁”行动。加强街面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指挥,细化工作措施,树立争先夺优意识,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各牵头部门按照行动内容及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制定全局性行动子方案,逐一细化各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明确全局各部门职责,并酌情下达相应的工作任务指标。
(三)强化督导,落实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突出,导致治安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治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部门要充分调动本部门全体民警积极参战,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小行动策应大战场,形成整体推进格局,确保行动取得最大成效。
(五)加强总结,及时上报。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等材料,县局将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宣传各部门、优秀做法和取得战果。各部门要确定专人,全面、准确收集专行动开展情况,按时上报统计表及工作情况,认真总结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