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30/2016-0728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6 |
中共施甸县财政局党组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
因人事变动,经财政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党政领导班子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赵开智:主持财政局和国资委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金融办主任马子华: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投融资工作,联系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玺龙:协助局长抓好国资委工作,分管预算股、税收法制股、债务股、绩效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钦: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股、经济建设股,联系挂包帮项目工作。
副局长杨黎华: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府采购中心、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
党组成员、金融办副主任苏海山:协助局长和金融办主任工作,负责金融办公室日常事务。分管金融办综合办公室、国库股、科技股、涉外金融股。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段永宏: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企业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负责挂包帮日常事务处理。
党组成员、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邓丽娜:协助局长工作,主持非税局全面工作,分管综合股、非税收入征管股、票据管理股、非税收入核算及信息股、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
二、财政所联系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玺龙:联系甸阳镇财政所、何元乡财政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钦:联系旧城乡财政所、姚关镇财政所。
副局长杨黎华:联系太平镇财政所、水长乡财政所、万兴乡财政所。
党组成员、金融办副主任苏海山:联系酒房乡财政所、摆榔乡财政所。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段永宏:联系由旺镇财政所、木老元乡财政所。
党组成员、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邓丽娜:联系仁和镇财政所、老麦乡财政所。
三、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
为保证及时决策、提高工作效率,便于领导互相配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角工作制度,即负责A角的局领导休假或出差期间,其分管工作由负责B角的局领导督促管理,具体如下:
张玺龙与苏海山互为AB角;
杨黎华与邓丽娜互为AB角;
李钦与段永宏互为AB角。
互为AB角的分管局领导均不在机关时,由局长制定专人负责督促管理。
以上分工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施甸县财政局党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