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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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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2-3/2024011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15
文号 浏览量 46
主题词 司法
施甸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施甸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了施甸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 2023年 1 月1 日至2023 年12月31日。报告公布于施甸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idian.gov.cn/zfxx/bmgkml/sdxsfj/zfxxgknb.htm)。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24号,电话:0875—8121086,邮箱 :sds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施甸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施甸县司法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指南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40条、“施甸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173条、新闻媒体4条、电子显示屏28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人要求公开2022年《施甸县关于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经核实,该意见为县人民检察院制定,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已告知申请人获取的途径。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保密审查机制,在施甸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施甸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均经审核后才发布;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政策解读水平;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规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分别由专人负责对“施甸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做好日常监测,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内容公开不全面的问题; 严格遵守新媒体备案制度,对年代久远、长年未使用且未备案的10个人民调解微博账号申请了注销;按照政务网站指引积极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板块,明确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需求

)监督保障情况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长、各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会,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协调制度、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和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有效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三是对新媒体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施甸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5日                 


附件【施甸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