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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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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2-3-/2018-1206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12-06
文号 浏览量 36
主题词 司法
中共施甸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施甸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0日至5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核心弱化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讨论决定。不断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开展廉政谈话2次,县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组长与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廉政谈话1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约谈1次11人次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内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督促工作任务落实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好对各股室、司法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三是明确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全程跟踪落实,主要领导抓好督促协调。各部门、司法所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协作,遇到重大事项时及时上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坚持做到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做决定。二是班子成员之间密切协调、充分沟通,做到决策之前先沟通,日常工作随时沟通。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三重一大”事项都执行集体研究讨论为提高决策质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做到“三个不议”,即:不事先确定的议题不议,没有充分酝酿和沟通的不议,没有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的不议。避免决策的随意性,促进班子成员在重大问题上很快形成共识,为决策落到实处提供基础保证。三是认真贯彻执行《被监督单位配合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的要求。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向县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报审,对纪检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整改纠偏。2018年,纪检组参加县司法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6次。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四种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中共施甸县司法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制定《施甸县司法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班子专题研究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两次。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我要怎么做”主题学习交流活动有17人参加县委组织部、市司法局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班子成员积极参加第四联合理论中心组的学习。目前,已开展三个季度六个专题的集中学习。三是认真谋划研究,做深做实分析研判。成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会议。至今,共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会议3四是注重正确舆论引导,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对接,做好社会情绪疏导,确保社会稳定。五是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维护网络安全。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严密防范网上不良意识形态渗透。

(二)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主体责任意识淡化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今年党组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做到年初有党建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年底有工作总结。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和行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职责,党组会研究党务、人事事宜,局务会研究日常工作、政务、资金等事宜,“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11月14日至19日,局党组对各部门、各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进一步查缺补漏。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开展自学,记好学习笔记。以党史党风党纪知识学习为重点,突出加强群众观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本领。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洁身自好,做到警钟长鸣。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要求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认真开展交心谈心,采取书面征求意见、集中座谈、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对查找问题不深刻,敷衍塞责、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督促返工重写。9月21日,县司法局党支部召开的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就严格按照集中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整改落实的程序进行,使组织生活会达到了既发现问题、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6.针对基础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党支部书记及支委班子扎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党建工作融入司法行政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支部认真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研究2次,党组成员上党课3人次。督促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1次,根据要求及时将党建制度上墙,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善痕迹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记录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形成一套完整的基层党务工作台账。二是向党员干部宣讲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程序、内容、开展情况等,让党员充分认识开展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对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进行每月积分,每月党员向各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党支部对个人申报的积分进行严格研究并进行评定。三是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按照组织部下发的党费交纳标准按时交纳党费,同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确定党费交纳基数,确保党费足额缴纳,并确定每月1日为党费日,要求支部所有党员主动向支部交纳党费,节假日顺延。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针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已按规定及时清退了违规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金。    

8.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1)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整改措施:正在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缴县财政,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签发的第31号令《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补    

9.针对对部分二级单位放任管理,监管缺失的问题。    

1)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整改措施:一是云南单旭律师事务所目前正在开展改制工作,改制方案已上报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脱钩改制工作拟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改制结束后,云南单旭律师事务所将不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在组织形式、人员编制、财务管理、业务工作四个方面,与事业编制性质彻底脱钩。二是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局班子已讨论通过了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方案,待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拟计划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司法局依法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三是对求实法律服务所进一步加强管理,理清工作关系,对在求实法律服务所开展业务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调整退出。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做到纠纷、案件统一由求实法律服务所受理、指派,收费由求实法律服务所专职人员按照标准统一收取。四是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施甸县司法局工作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新深入细致学习,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以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采用突击查岗或电话询问、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察,对各司法所、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上班是否按时到岗、是否迟到、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和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各所开展政治思想学习情况以及其他一些有关事项的问题。及早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用手机或电脑聊天、打游戏,工作慵懒散拖、推诿塞责,不按制度请销假和无正当理由超时限请假的干部按照制度规定给予通报和相应处,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    

10.针对编外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

2)整改措施:严格编外人员准入制度,初步制定了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编外人员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肃编外人员招录程序。政治部将根据各股室和司法所实际工作情况和人员结构,确定编外人员需求情况,上报党组会议研究。局党组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确保编外人员使用规范透明。针对目前在岗的编外人员,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沓、作风不实,不能胜任工作的编外人员,由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要求其进行整改,屡教不改的,将予以解聘。    

11.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整改措施:一是出纳和会计正确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严格预算收支。积极参加财务人员的培训,认真掌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技能、完善审核程序;严守岗位责任,明确岗位职责。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对各项费用报支行为进行规范;强化财务监督,严把事中审核关;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切实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规范财务报账审批手续。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无公函的公务接待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报账时,公函(电话记录)、相关文件通知、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附件清单、菜单、发票等都需附齐。    

   二、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未完全整改的,将按照整改措施,坚决予以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将逐个研究,逐步改进,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5-8121086;电子邮箱:sdsfj@126.com。

                      

     中共施甸县司法局党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