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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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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16_A/2018-0129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8-01-29
文号 浏览量 564
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施甸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施甸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施甸县公安局政务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施甸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施甸县公安局,邮编:678000,电话:0875-3033616,传真:0875-3033612。  

一、概述  

2017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施甸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县公安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县公安局对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充实。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工作人员1人。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县局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细化内容,编制目录,通过县公安局政务网站的业务指南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公安局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应用县政府统一开发的广东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目前,县公安局暂定受理群众申请不收取费用。  

(三)加强县公安局政务网站建设。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用户需求和相关权威机构的评测标准改版升级县公安局政务网站,紧紧围绕全县公安中心工作,丰富内容,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功能。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整合各类警务服务资源,优化网上服务台设置;筹划推出“施甸县公安局2017年上(下)半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题,突出反映我县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中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同时,狠抓包括县公安局政务网站在内的全县公安政务网站的安全问题,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政务网站及时整改,严把政务网站的安全关。与县局新闻中心达成协作机制,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开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粉丝共达1780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县公安局主要通过政务信息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5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化“服务措施一网办”建设工作安排,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使网站成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县公安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县公安局直属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政务信息网站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2017年,政务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1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71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人事任免等信息25条;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共更新业务指南22条,提供附件下载1份;更新机构概况1次,领导介绍1次。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县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2017年,县公安局利用微博发布信息382,微信公众号337条,其中,发布动态类信息306条,网络舆情辟谣4次,预警信息6条,政策解读17条。三是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县公安局除在出入境、交警等部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外,还根据需要在派出所、车管所以及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四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县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施甸县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反恐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7年,县公安局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132余篇(次),其中中央级报刊影视42条、省级报刊影视41条、市级报刊影视49条。无办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施甸县公安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268人次,其中网站咨询约2人次,电话咨询约266人次,电子邮件及QQ在线咨询约0人次,微博咨询约0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犯罪嫌疑人家属来电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出入境证件办理、身份证办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违法处理情况、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安排1名民警承担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约6000元每年。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县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公开程度进一步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8年,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根据国务院、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办统筹协调,与禁毒、网安、刑侦、指挥中心、治安、纪委、督察各派出所等部门形成协同机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拓宽信息公开面,在打击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发布、重大舆情辟谣等方面做到公开早、公开细、公开全面,切实为施甸人民打造网络预警平台。  

(二)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继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做到个栏目及时更新,内容要鲜活有力,充分体现人民警察的优良作风。  

(四)加强网站服务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2017年,共接受网民提问6次。在2018年,要加大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条例》 要求,做到严格、公正、公开,力争打造严肃而又亲民的公安网。

 

 

 

                                施甸县公安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